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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商标侵权行为)

原文标题:「普法知识」《商标法》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

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

「普法知识」《商标法》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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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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