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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是否应该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工能同工同酬)

文章阅读关键词:劳务派遣工能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工是否应该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工能同工同酬

文章摘要:对于在用人单位从事核心、主要业务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对于从事临时性、短期性、可替代性强的非核心、非主要业务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可以不实行同工同酬;

文章作者:东友律师团

【引言】

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的一种用工方式,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不同,劳务派遣员工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员工,只是由于用人单位的需求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用人单位从事临时的、短期的非核心工作。

然而,被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员工薪资待遇往往低于相同岗位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每月8000的工资还不算福利、待遇,而劳务派遣员工可能满打满算只有4000,同工同酬在很多劳务派遣员工眼中也变成了“笑话”。

【同工同酬的3种体现】

其实,同工同酬指的不是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拿到手的工资一样,毕竟就算同样是正式员工还会因为能力水平、业务熟练程度等原因导致工资不同,而同工同酬主要体现在下面3个方面:

1.关乎劳动者基本生存的生存报酬,应当实行同工同酬

例如:最低工资、劳动安全保障费、教育培训费、有毒有害特殊工作环境的津贴等方面,应当实行同工同酬。而劳动报酬中的其他方面,例如:奖励福利、附加报酬等方面,可以不实行同工同酬。

2.对在核心、主业岗位上的劳务派遣员工实行同工同酬

对于在用人单位从事核心、主要业务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对于从事临时性、短期性、可替代性强的非核心、非主要业务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可以不实行同工同酬。

3.连续用工应当实行同工同酬

连续用工是指,延续原用工期限或不间断地再次使用同一个派遣工。对于用工单位长期用工的劳务派遣员工,应当实行同工同酬以及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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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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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劳务派遣工是否应该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工能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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