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了解到这些问题: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和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 年终奖
某房产公司这几天发了年终奖,高管平均每人七八十万元,总经理要求会计作为2020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个人所得税。
做高管的不懂税法不行,遇到一知半解的,也不好办。
很明显,之所以要求会计作为2020年度的年终奖,是因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综合所得,也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作为高管,平时工资水平就比较高,因此毫无疑问,年终奖金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对其更有利。这一优惠政策的执行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如果2021年元月费发的年终奖能够计入2020年度,那么,只要2021年度的年终奖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但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作为取得月份的收入,由支付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在次月15日之前申报。因此,在2021年元月份发放的年终奖,应当作为2021年度的收入,不能作为2020年度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