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企业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一个会计朋友来咨询:我们公司的销售经理年终奖有50万元左右,老板让销售经理找发票来报销40万元,年终奖做成10万元,说这样能省税,问这样做有没有风险?
说正事之前,不得不说,你们老板对这位销售经理“真好”啊!!!
言归正传,千万不要这样做,风险太大!
1、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支付给员工年终奖,应当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你公司发给销售经理年终奖50万元,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发生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一旦被查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销售经理)追缴税款。
2、你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发放50万元的年终奖,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一旦被查处,税务机关将会对你公司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可以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这是国家给与的优惠政策,当然,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不过50万元的年终奖,估计还是单独算合适!
4、老板胆子够大的啊,让销售经理去找40万的发票来报销,怎么不想想销售经理去哪找这40万的发票呢?
我替销售经理来想想,他(她)拿来的发票可能包括:加油费、办公用品、餐费、服装、化妆品、旅游费、口红。。。。。。。
一旦被检查,且不说这些费用是否与生产经营相关吧,年底一次性进40万元的这些费用,不被查都出鬼了!
所以,建议你尽快告诉老板,规规矩矩扣缴个人所得税吧,税收筹划,需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提前规划,这种“照顾”员工的行为要不得,别好心办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