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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申请的17件商标同理由驳回,复审结果却完全不同?

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图书馆版权、图书商标授权

图书馆版权

高沃知识产权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虽然如今已经是互联网时代,但是对于书籍,对于读书,我们从未舍弃。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国家图书馆。

国家图书馆前身是筹建于1909年9月9日的京师图书馆,1998年更名为国家图书馆,距今已经有111年的历史。据统计,该馆收藏古籍已有200万册件,其中善本古籍也有27万册件。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国家图书馆在中华古籍保护工作当中,也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201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为迎接国家图书馆建馆110周年的到来,“中华传统文化典籍保护传承大展”在国家图书馆得以顺利进行。

对于中华古籍保护工作,国家图书馆一直都相当重视。这份重视,同样也体现在了商标上。

“中华古籍保护”商标被驳回

据查询,截至目前国家图书馆共计申请商标171件,对于一个图书馆来讲已经着实不少。

其中,国家图书馆还申请了3件“中华古籍保护及图”商标。只是,这3件商标,目前都仍处于被驳回的状态。

由于3件商标所遇到的境况一致,我们就拿其中的1件来了解一下。

第37724707号“中华古籍保护及图”商标是国家图书馆于2019年4月23日申请的,指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出借书籍的图书馆,流动图书馆,图书出版,书籍出版等服务上。

在商标被驳回后,很快国家图书馆就申请了复审。

知识产权局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包含文字“中华”,系我国国名的简称。申请商标的注册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具有可注册性,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

因此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中国国家图书馆”商标被驳回却情况不同

没错,如上带有“中华”“中国”这样字眼的商标是不会被予以注册的,国家图书馆在同日申请的一系列“中国国家图书馆”商标上,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不过,倒也不是所有带有“中华”或“中国”字眼的商标都会被驳回,有一种除外。

还是单独拿出1件商标来看。

第37733604号“中国国家图书馆”商标也是国家图书馆于2019年4月23日这天申请的,指定使用在第41类,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出借书籍的图书馆,流动图书馆,图书出版,书籍出版等服务上。

同样,在商标被驳回后,国家图书馆申请了复审。这时,国家图书馆还提交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通知等证据。

知识产权局经复审认为,申请人提交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文化部通知显示“北京图书馆更名为国家图书馆、对外称中国国家图书馆”。申请人申请注册“中国国家图书馆”不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

申请商标,商标能否成功被核准注册,都要围绕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国家图书馆所申请的一系列商标之所以会被驳回,主要还是构成了《商标法》中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商标中带有“中华”“中国”这样的字眼,几乎绝对是会被驳回的,除非能够像国家图书馆一样,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在申请商标时,我们都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商标的驳回几率,提高商标的注册成功率。但这需要申请人掌握一定的关于《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商标检索等能力。高沃知识产权拥有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团队,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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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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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国家图书馆申请的17件商标同理由驳回,复审结果却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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