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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与养老金不一样(有人建议,实行无差别养老金,你怎么看?)

文章阅读关键词:养老金与退休金有什么区别?两者差距大到你想不到!、退休金与养老金不一样

养老金与退休金有什么区别两者差距大到你想不到!

文章摘要:我们国家现已经有三几亿的退休老人,如果不按文件法规执行或者随意改变养老办法,一刀切地推行无差别养老金政策,是很容易造成社会不和谐甚至社会动荡的;先谈个人观点:所谓的无差别养老金的建议,既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规定,又无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一切差别,还毫不讲基本的道理,肯定是不可能实行的;

我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时将有6000元以上的养老金,也非常赞同“无差别养老金”的提法。

因为目前我国大多数职工养老金非常低,还有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完全需要自己买断15年以上保险,他们一般只有一两千元,企业职工职工两三千元左右,这点钱虽然可以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但是对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工资增长幅度远远跟不上物价的上涨,老年人身体健康差,这样那样小病情不断,一些病长期困扰着他们,他们是药店的常客,从打出的广告就可以看出,老年人是一个大的药品消费群体,所以这点钱不能保证老年人正常的晚年生活。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别?

这是国家体制问题,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是严格按照五险一金标准实行的,他们养老保险是自己和单位各按工资的12%上缴,如本人每月上缴600多元,加上单位上缴的一共一千多元,养老金是多交多得;而企业职工只两三百元,为什么缴这么少,大家都明白的。

有没有一些好办法呢?

目前我国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形式。

1.自己补充买一份商业保险。如果你社保这一块你比较低,手头上又有一些富裕的钱,就给自己买一份商业保险吧!因为企业不允许你买多的社会养老保险啊,除非你跳到好的单位去。

2.国家需要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

这就需要调高企业养老保险的基数,宁可工资低一些,因为现在是年轻力壮的时候,身体也很少有病。有人说了,年轻时候也需要钱,买房买车子女上学,有些是可以贷款的,我们要改变观念了。

3.向社会养老福利推进,也就是过去的集体性质的养老。

现在我国福利院养老主要是孤寡老人五保户,他们享受政府的免费养老政策。

以后这种形式和内容应该扩展,对于那些养老金低的人群,政府出资一部分,个人出资一部分,集中起来养老。目前有些地方有了这种形式,但是加入的人不多,主要有一种错误的认为,怕别人说子女不管父母的闲话,孩子们工作忙,很多在外地工作,哪里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服侍老人,有些老人也不愿意跟孩子住在一起。

其实我国有几个集体形式村庄,他们年轻时候都在为村里作贡献,分工不同,退休之后就享受集体的养老政策,一视同仁对待。

有些只是本人的愿望和设想,只有第一条自己可以办到。既然大家都有这样的要求,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提议案,相关部门讨论,今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我国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就是人大代表提出来的。

目前我们是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共产主义,那时候同工同酬人人平等。

政府目前解决了人们吃穿住温饱问题,出行道路及交通问题,大病医保问题,相信养老金的问题也会逐步解决的,我们盼望着那一天。

有人建议,实行无差别养老金,你到底怎么看呢?你觉得可行吗?

实事求是地说,题主提出这样的问题,让人觉得好生奇怪。这事根本不是怎么看的问题,也不是行不行的问题,而是这样做,会不会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问题。

因为,老人退休后,每个人每个月到底该领取多少的退休金或者养老金,这都是有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是谁想给多少就给多少的。

也就是说,一切都得按事先明文规定的办法去行事,除非国家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否则,强制性地实行无差别养老金,肯定是违反规定的、站不住脚的,是不可行的。

养老金问题,政策性特别的强,而且还非常敏感,稍不注意就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是一定要严格按照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办的。

我们国家现已经有三几亿的退休老人,如果不按文件法规执行或者随意改变养老办法,一刀切地推行无差别养老金政策,是很容易造成社会不和谐甚至社会动荡的。

如果真要推行无差别养老,也应该是国家有关部门先行修改文件政策甚至是法律法规,然后经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讨论、酝酿,最后再形成无差别养老方案,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无差别养老问题,不是行不行的问题,而是你得跟广大的退休老人讲清楚,并通过法治程序后,才能推行。否则,将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甚至伤害。

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非常重要,人们养老的问题绝对不是小问题,不能简单地拍脑袋就决定,而应该严格依法办事。

尤其是实行无差别养老金这种非常敏感的事,更是应该事先设计好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完善方案,条件成熟后才推行。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更加的和谐、更加的安宁。

我举双手赞同实行无差别养老金。因为实行无差别养老金,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平等、公正、和谐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等、公正体现多方面。其中在养老金分配问题上也不能例外。这个问题事关每个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如果差别过大,分三六九等,何谈平等公正。无论干部和老百姓,大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国家的建没者,退休前可根据贡献大小,按劳分配,不可能都拿一样的工资和相应待遇,这是无可非议的。退休后,都没有工作了,无论先前职位高低,都是退休在家不能为国家做贡献了。既然如此,养老金差别就不要太大。例如同年参加工作工龄一样的两个人,仅因退休前所在单位和职位不同,养老金相差数千元。

没有差异的社会不存在,但差异过大则物极必反,因为有失平等公正,继而影响社会和谐。有句老话说的很有道理,不患寡而患不均,要想社会和谐稳定,离不开平等公正。古今中外,国家和社会是不是和谐稳定,都与是否平等公正相关联的。

人家退休工资高,我不眼红,因为人家交的多,多交多得,无可厚非,但国家每年涨养老工资,为啥要从退休工资的基数上提增,退休工资高的到后面越加越多,这就更加加大了退休工资的差距,既然退休了,对社会的贡献都是一样的,每年的提增大家都应该统一,而不是依退休工资作为基数!

很赞同这个建议,都是国家公民,应一视同仁!!

完全赞成。

就题主提出的问题,我来简单地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先谈个人观点:所谓的无差别养老金的建议,既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规定,又无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一切差别,还毫不讲基本的道理,肯定是不可能实行的。为什么呢?

在我国,规范包括基本养老金在内的所有社会保险事项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我国的社会保险始终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在基本养老金方面,法律更为明确地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本养老金的水平,必须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这五大因素来确定。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是由以上五大因素共同决定的。详细地说:如果两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同,基本养老金就必须不同;如果两个人缴费工资不同,基本养老金就必须不同;如果两个地区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同,基本养老金当然就不同(这就是地区差别);两人的个人账户金额不同,基本养老金也必须不同;如果两地的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同,基本养老金也必须不同。

通俗地说:法律也承认人与人之间确实有差别,地区与地方之间确实有差别。差别是一种广泛的客观存在,是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对此必须客观地认识,实事求是地做出符合实际的制度安排,决不能无视客观差别,一味地加以否认,并机械地强求一律,追求不切实际的人人平等。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充分地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缴费与待遇挂钩”原则,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说到底就是:缴费基数高、缴费时间长的人,养老金当然高于缴费基数低、缴费时间短的人。

毫无疑问,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与待遇关系的基本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法律规定的上述基本原则当然同样适用,同样有效。

用最通俗的话说:起码在我国,要依法合规地获得比较高标准的养老保险待遇,其实只有一个办法:尽可能地多缴费。只有通过长时间持续缴费和高基数缴费两个途径,积累了高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领取高标准养老金就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如果累计缴费时间刚达到15年的最低标准,缴费基数又很低,要领取高标准的养老金,那无异于痴人说梦,绝对不可能。

如果要通过所谓的无差别养老金的方式,完全彻底地放弃缴费与待遇之间的法定关系,一味地强调所谓的人人平等,企图通过全民吃大锅饭,达到混水摸鱼的目的,导致他人缴费我领钱,那无异于现代版的打土豪、分田地,那就不仅仅是某些人私心过度,还会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后果:社会发展从此失去了根本动力。

原因也极为简单:不论你怎么努力,最终的结局人人一样,努力学习、积极工作、追求上进、追求卓越,将变得毫无价值,毫无意义。从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人人混吃等死,人人只指望他人奋斗,我只选择舒舒服服地混吃混喝。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只能一步一步向下沉沦,这当然是全民找死。

因此,所谓的无差别养老金,是一个打击先进、打击高端社会群体、鼓励落后、保护低端社会群体的社会毒药,根本不可能实行,也绝对不应该落实。

同时,这里要强调的是: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和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之间的关系,既是一种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关系,又和每一个人一辈子的职业生涯、职位高低、个人综合素质、努力程度等因素紧密地互相联的。

从在职期间到退休之后由社保局依法核定养老金,毫无疑问是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事的过程,当然属于社会初次分配的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养老金的核定,肯定要突出地强调社会效率,即社会效率第一。只有鼓励和突出强调社会效率,才能为社会各方面的人才提供广阔的施展才华的机会,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退休之后,每个人都离开了工作岗位,不再参加劳动,开始享受晚年生活。相应地,国家也依法每年给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当然就属于社会二次分配的范畴。这时候,由国家统筹考虑给基本养老金标准比较低的人员,适当地多增加一些养老金,给标准高的人员少增加一些。国家当然有权这样做,这既在情理之中,又有利于社会公平的逐步实现,还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安定、团结。实际上,我国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一直就是按这个思路办理的。

概括为一句话:在养老金这个重大的社会政策问题上,强调差别、强调社会效率永远是第一位的,强调缩小差别、强调社会公正、公平永远是第二位的。总之,所谓的无差别养老金,永远不可能实行。这是百分之百肯定的事情。

有人建议,实行无差别养老,你怎么看?

关于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恐怕是行不通的。

我虽是一个农村人,每月养老金才一百多点,不要说和退休人员相比,就连和城里无业人员最低生活费,相比也差一倍。如果全国都采取无差别养老金,本人是不主张的,也是行不通的。为啥呢?因为我国始终实行的按劳分配制度,凡是公职人员,包括企业职工,他们是按级别高低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而规定的工资。1992年,国家使行在职企业人员,自己交一部分社保金,国家补贴一部分。全民交社保包括农村农民,是在2012年开始的。这样的话,公职人员企业职工,就比农民提前交了20年的社保。他们只要交够十五年社保,退休就可以领取养老金。而且国家每年都提高增补养老金数额,现在有些退休人员,可能高的要拿一万多块钱,最少的也有三仟多吧。如果搞无差别领取养老金,影响面较大也不公平。

如果按现在国家每年提高养老金上涨,实行公职企业农民统一标准。个人认为有点说不过去,在1992年,如果国家要求农村人开始一样交社保,实行统一标准还可以。让农民交社保是从2012开始的,所以我认为,对农村老人领取养老金,应该定在4佰元或伍佰元这个基数,再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提高养老金较好些。

我不赞成养老金无差别领取,但应该提高农村60周岁老人养老金,我是举双手赞成的。

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实行无差别养老金的建议似乎公平,实则不平。首先,缴费不同。每个人的养老金是由你个人缴纳社保费多少而定的,用术语说就是个人社保账户基金越多,养老金就越高。你缴一百,和人家缴一千领一样多的养老金就是不公平。其次,贡献不同。科学家,功臣,国家就应该多发给养老金,就应该和普通人有差别。再次,级别不同。难道要求中央领导退休也和你领相等额的养老金吗,不可能的。

实行无差别的养老金建议和革命战争时期红四军有人提倡的绝对平均主义如出一辙,只是迎合一部分人的心理,严重脱离中国社会的实际,只能说是空想,梦想,幻想。

我就是个种地的,想吃啥种点啥,有富余就卖点,我老了不应跟钟南山院士退休金一样吗?答案是肯定的,那是我傻子瞎叻叻。可想,一个有科学发现的和一个发现垃圾箱里也有能吃的,这两种人对人类贡献一样吗?当然,除了愚笨并无它常者,对社会也是有影响的,不是吗?不信你就看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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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退休金与养老金不一样(有人建议,实行无差别养老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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