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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我们退税的时间真的已经不多了!

本文的核心观点如下:退税时间长吗?退税有时限吗?

退税有时限吗

导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最终结算即将结束。你正确处理吗?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最终结算。

一、汇算清缴简介

在个人纳税年度内,居民只从中国取得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以下简称综合收入),并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

二、汇算清缴办理时间

统一处理时间: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1、纳税人需要所在单位代表2019年综合收入年度汇算的,应当在2020年4月30日前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年度汇算。2.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取得综合收入后次年6月30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3.未按期办理的后果

1、纳税人有权申请年度汇算退税,不承担任何责任。

2、纳税人有义务办理年度汇算。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提交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并征收滞纳金。滞纳金自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每天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税。4、判断是否需要最终结算

1、依据:《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对于大多数2019年1月至12月固定在单位工作、工资纳税人,如合格的特殊附加扣除已及时提交单位,单位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无严重疾病医疗、捐赠费用,纳税人年度预缴税与年度应缴税基本相同,这种常见的工薪阶层不需要处理年度最终结算。如果您不确定您的年度预缴税是否与应纳税额一致,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也可以咨询相关问题的专业人士。五、如何办理最终结算

1、准备材料

年度汇算前,应准备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合格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务延期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纳税等相关信息或资料,填写申报信息时使用。2、保留备查材料最终结算结束后,需要保留与收入、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预缴税款、补充退税等相关信息。最终信息需要保留五年。3、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六、可能退税

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2019年,纳税人的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他们可以申请退税,如何,他们都可以申请退税。常见情况有: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 万元,但通常预缴个人所得税;2、2019年有合格的特殊附加扣除,但未申报扣除;3、因年中就业、退休或部分月无收入,扣除6万元、三社会保险一住房基金、儿童教育等特殊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养老保险扣除不足;4、无用人单位,仅取得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需要通过年度最终结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5、纳税人取得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年中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年度综合所得税年度适用税率;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享受综合所得税优惠,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7、有合格的公益捐赠费用,但未办理预扣税款等。

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最终义务的,应当办理年度最终补税。常见情况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薪金的,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月)在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收入加总后,综合收入适用年税率高于预扣率;3.预扣时扣除不应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扣除金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4.纳税人取得综合收入,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的,应当补充申报收入。八、最终结算四大误区【误区一】我自己不会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我担心如果汇算错了,我会承担风险和责任。我让我的单位帮我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所以我什么都不用担心,问题由我的单位承担。【纠正】:以上理解是错误的。让单位帮助个人所得税结算并不意味着你什么都不用担心,你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误区二】

今天,我进入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发现税务局提供预填报服务,自动有很多数据,所以我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结算。【纠正】:以上理解是错误的。预填申报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服务,不能代替您的申报义务。目前,只要你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最终申报时,可以体验到预填服务。注:预填申报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便利服务措施,方便纳税人按照扣缴单位的申报数据提前填写。纳税人仍需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认和补充和改进预填数据。例如,当使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公室申报时,会有劳动报酬,但相应栏显示0,因为大多数人的劳动报酬和报酬收入相对分散,来源不固定。为了方便纳税人更好地理清和确认自己的收入,您需要点击劳动报酬(或报酬等),查询导入,并通过新确认我的实际收入。

【误区三】

2019年全年只在一个单位拿工资,根本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主要是适用于有多处综合所得的自然人。【纠正】:以上的理解是错误的。一般来说,如果您从1月到12月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和工资,并且没有或享受过依法确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和公益慈善捐赠,单位通过累计扣除法预扣个人所得税,与您全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处理综合收入的年度最终结算。因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晚,12月仍不能全额扣除,当月预扣税为负值,或未扣除合格的捐赠费用,需通过年度综合收入最终结算申报扣除并退税。【误区四】我必须在2019年退税,退税是否必须退到公司账户。【纠正】:以上理解是错误的。退税不能退还给他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但退税只能退还给自己的个人账户。

注:二哥,一个专注于税务实务的会计师,专业顾问发布内容或者二哥原创,或者自己审核后转载分享。所有内容仅供参考,绝不是大家实际的纳税依据。分享很重要,沟通更有价值。欢迎大家多留言。文章发布后,二哥会尽量回复所有留言(以前留言随机回复)。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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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留给我们退税的时间真的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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