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按10%的扣除限额是按项目分别计算吗?解

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按10%的扣除限额是按项目分别计算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三条“关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问题”规定,从2021年开始,“其他费用”按照如下计算扣除限额:

(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6目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二)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方便计算,让企业更多地享受优惠,《公告》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调整为按全部项目统一计算,不再分项目计算。

举例:假设某公司2021年度有A和B两个研发项目。项目A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9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12万元;项目B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1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

解析:两个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21.11万元[(90+100)*10%/(1-10%)],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20万元(12+8),大于18万元,且仅需计算一次,减轻了工作量。

#税务##财税问答##财税实务##会计处理#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按10%的扣除限额是按项目分别计算吗?解》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gongsizhucedaiban/33169.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