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增值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营业收入、增值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营业收入

文章摘要:当然,也有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认,但有些业务,税法是以收到款项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比如,企业的门面租赁收入等,比如:喜洋洋公司11月收到B公司交来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为期一年的门面租金共120万元,喜洋洋公司收到款项即开具租赁发票120万元给B公司,喜洋洋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2021年11月确认的租金收入仅为:10万元即:120万元除12个月=10万元每月但该类业务税法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又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所以根据该规定,喜洋洋公司11月要交的门面租金的增值税收入为120万元,而不是帐上确认的10万元收入;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之所以很多企业两者不一致,很多财务人员解释为账面收入并不是根据开票金额来确认的,而是根据发货或是客户验收来确认收入,难免月末会存在已发货未开票的情况,而增值税申报表是根据已开票金额来申报的;

按照最规范的要求,其实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应该与增值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保持一致,而且增值税是每个月进行申报的,所以每个月都应该保持一致。

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之所以很多企业两者不一致,很多财务人员解释为账面收入并不是根据开票金额来确认的,而是根据发货或是客户验收来确认收入,难免月末会存在已发货未开票的情况,而增值税申报表是根据已开票金额来申报的。

另外当月的增值税是要等次月的15日之前进行申报,有些企业将次月15日之前所有开票的销售额进行申报,这样的时间差,也导致申报金额与账面营业收入不一致。

如何解决

很多会计只会做账,写个会计分录;增值税如何申报,从来都是自己摸索,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在会计师事务所干审计十年,见过各种各样的增值税申报表,各种对不上的原因千奇百怪。

已发货未开票账面确认为收入,其实也应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行申报,申报表上有两类销售额,即有票(专票、普票)销售额和无票销售额,每个月都应该对已发货未开票收入作为无票销售额进行申报,然后下个月根据累计开票变动额、累计确认收入未开票收入变动额延续下去进行申报。

各项数据间要有勾稽关系,是财务人员做账报税的时候需要特别留意,不能15日申报的时候前面开多少票就申报多少,要有一个“月”的概念。不然时间久了根本就搞不清错在哪儿。

月度申报、无票申报就能很好的解决会计、申报纳税收入金额的不一致。

总结

近两年,就具体行业,有针对性发布了多项减税降费优惠措施,如果老会计还是按照之前的老路子一直走到底,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会计需要工作经验,但也同时要求从业者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

关于这个问题,谈一下本人看法。

1.实务中很多大的企业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收入很难保持一致。大家不必为两者收入不一致纠结。因为增值税收入的范围比企业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要广。比如你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增值税销售额,但是会计上有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比如有的企业将多预资金借给关联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增值税销售额,但会计上一般冲减财务费用,等等。

2.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收入可能比较单一,在一段较长时间段看,增值税应税收入一般与会计报表收入相差不大。实务中可能由于提前开票或者滞后开票导致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收入不一致,有的是两者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区别,比如跨年度租金收入,不过只要符合税法规定就没有什么风险。税务机关一般会将企业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收入在一个年度进行比较,如果两者差异较大,要分析原因。如果是合法合理的就没有关系,即使税务机关比对提出异议,解释清楚就行了。

3.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均没有刻意让两者收入完全一致。只要按照会计准则或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依法正确申报就行了。

4.实际上,有经验的税务风险评估检查分析人员如果看到两者收入完全一致,结合企业财务报表和申报表数据综合分析,会认为是不正常的。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唯一的办法,就是一个合格的财务人员,他确认的财务报表商品销售收入肯定要与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保持一致。你帐上当月确认的收入是100万元,你申报表的收入也必须是100万元才是正确的。所以,更好的办法就是企业财务人员要加强对会计知识的学习,严格规范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时准确确认好单位收入,并加强对税法知识的学习,要会熟练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的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单位的各项增值税申报,要明白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原理及逻辑关系。

当然,也有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认,但有些业务,税法是以收到款项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比如,企业的门面租赁收入等,比如:

喜洋洋公司11月收到B公司交来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为期一年的门面租金共120万元,喜洋洋公司收到款项即开具租赁发票120万元给B公司,喜洋洋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2021年11月确认的租金收入仅为:10万元即:120万元除12个月=10万元每月

但该类业务税法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又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所以根据该规定,喜洋洋公司11月要交的门面租金的增值税收入为120万元,而不是帐上确认的10万元收入。所以,这种情况,该公司11月的申报表则会出现门面租赁开票收入为120万元,但帐上只有10万元收入的情况。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要求我们财务人员要熟识财务,熟识税法,方能做好。

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税申报表收入两者之间是有税会差异的,为什么要其保持一致呢。

如果硬要保持一致,税务局就会找上门来了。两者完全一致,里面肯定有猫腻,税务局人员会相信吗。

之所以导致两者不一致,有以下两点因素

一·、收入确认时间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一致的。

会计收入确定时间是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取得销售款项或销售凭据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票的当天,进出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视同销售引起的不一致

赠送啊,代理加工啊,无偿服务、代销、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等,视同销售的分类太多,我不在这里一一罗列。初级会计都有学过。

如果为了保持表面上一致,不依法进行税务处理与申报,只会给企业留下重大的税务风险。

依法纳税,做中国好公民。

没办法一致!

理由:财报的“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收入”不是一个概念,仅唯有会计期间相同,其计算的依据、口径、原则均不相同,没有办法保持一致。

财务会计上的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确认确实有很大的差别,尤其在收入确认时间上变现的非常明显。

比如,企业收到预收账款,一般记往来账,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的,但是,如果这笔钱开了发票,增值税就得确认收入,申报增值税。再比如,分期销售取得收入(三年以上那种),会计上按现值折算收入,增值税是按约定付款时间确认收入。这些差别在企业的日常业务中,发生的也特别多,给企业财务人员在工作中造成了一定的困扰,这种困扰的根源就在于,会计核算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而增值税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制。

想要改变或者说避免这种差异,个人觉得还是尽量让会计核算跟着增值税走,就比如,开发票这个事,是你很难控制的,有时你不开发票就收不到钱,一旦开发票就得申报增值税,但是开了发票未必就确认收入。具体怎么操作,就看你自己的会计水平了,嘿嘿。

问这个问题应该是怕税局问:你这两份表的收入为什么不同?其实跟税局解悉一下就没问题了!

财务报表的收入是经营收入,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是应税收入。两者概念不同,很多时候是相等的,但有时也不等,

如果你想解决相等的问题,那就做两套账。内+外。这样可以保持相等。

做两套账的会计都知道,其实做两套账比做一套账好做。你说呢?

——

@华哥教你学会计的经验总结!先分享这些!

关注@华哥教你学会计[如花][如花]

收藏慢慢看!

有会计问题,留言交流!

#会计##财务##会计实操##零基础学会计#

如果不一致的话,自己就要有完美的理由让税务局信服,或者提前与专管员沟通,要不然你会很难受的。你会发现遵纪守法是多么的好。提醒一下未开票收入也要依法申报纳税的。

两个方法。

一是,财务报表收入中已开具发票的部分,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中填列,财务报表收入中未开具发票的部分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未开具发票”销售额中。这样可保持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的一致。

二是,财务报表收入只包含开具发票的收入,将未开具发票的部分暂时不确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也只填列开具发票的销售额,这样也可保持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的一致。但这样做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需要你在接下来的月份及时与客户沟通开出发票并进行纳税申报。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纳税申报时按真实发生来申报,既要确认开票收入,也要确认非开票收入。会计处理时也是一样来处理,无论是否开票,只要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都确认收入。这样,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就一致了。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增值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caishui/20287.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