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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发票涉税风险?文章摘要:(三)收到发票时,仔细核…

如何避免发票涉税风险?

文章摘要:(三)收到发票时,仔细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接受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一,加强内控,每票先验后报

二,对供应商尽调

三,加强合同涉税管理

四,经常内训,全员参与

五,发票全流程管理,都留痕迹

六,及时学习,了解税务局监管动态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防止接收的发票是虚开发票。就是检查货物或者业务流流、资金流、物流、发票流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具体原因是否合法合理。这种情况建议公司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员工的责任,就是防止员工利用虚开发票违规报销套取公司资金。

2.检验发票是否是假发票。这个目前做假发票会越来越少,对有疑点的发票,可以在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核查。随着增值税发票电子化推进,假发票市场空间越来越小。

3.检查发票开具是否合规。比如发票品名、金额、数量、备注栏、税率、征收率等是否准确。如果存在问题应及时要求对方作废重开。同时还需要注意发票是否及时取得,因为如果取得不及时,会影响企业不同期间应纳税额。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及时取得,会影响可抵扣进项税额大小,最后影响不同期间增值税应纳税额。

4.防止发票重复报销。电子发票的推行,还应注意做好防止重复报销问题。

把握以下三个原则就可以避免99%以上的涉税风险:

一、根据合同协议书、结算书或者销售单据上的数量、金额如实、正确、开具

“如实”就是指内容、数量、单价与实际相符,并非是收多少款开多少票;“正确”,指销售方、收款方、备注内容的信息要正确,避费被退回重开。

二、选择正确的税率或征收率

前者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13%、9%、6%三档;后者指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项目,主要为3%、5%、1%,不可错选。

三、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及时开具

实务中一般是在收款时才开具发票,收多少钱开多少票。这样做也没有错,只是申报纳税时仍然要按实际销售额申报,这样以来销售额、开票金额就不一致了,有些麻烦,考验管理水平。

这个点也是最容易发生纳税风险之处。

此外,一旦发现以往多开、错开发票,应及时收回作废或者红冲,漏开部分应当补开,切忌虚开、非法代开、买卖发票。

凡正常经营的企业均无法彻底避免涉税风险,但提高管理水平能把风险的概率、危害后果压缩到可以忽略的程度。提高管理水平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预算经费和适当的人员配备。

你们企业收到的这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发票,不可以进项抵扣。

啊?怎么会是虚开的发票呢?我们一向遵纪守法呀,不知道这几张发票是虚开的发票。

我们确实从W公司购进了几批原材料,接收发票时也核对了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均与实际相符。怎么偏偏就收到了虚开的发票呢?税务局会处罚我们公司么?

不用担心。我们税务局会对你们公司的购销情况、开票情况和付款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

如果经过核查,证明你说的情况属实,那就属于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局不会进行处罚,但你们需要补缴已经抵扣的税款。

那我就放心了!如果我们公司向W公司重新取得合法的发票,还能重新抵扣么?

如果能够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可以予以抵扣!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接受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哪些后果?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规定: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置呢?

(一)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二)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三)如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款得到抵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不过也不用害怕,记住以下几个小窍门可以有效防范收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交易前对销售方做必要的了解,了解销售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是否具备一般纳税资格等方面,评估虚开风险,警惕虚开发票。

(二)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销售方银行账户内,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一致时,应暂缓付款,对该业务做进一步核实。

(三)收到发票时,仔细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如果发现异常,应暂缓申报抵扣,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查证核实。

(四)购进货物要注意取得和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

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把握好“真实性”。

首先要搞清楚,发票涉及哪些税务风险。

发票涉税风险有两方面的责任,一是经济处罚造成的损失,不能抵扣增值税;已经抵扣的增值税需要转出,补缴已经抵扣的增值税;抵扣时间较长,还要交滞纳金甚至罚款。二是法律责任,涉及增值税发票虚开,涉税金额较大,情节严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有效避免发票涉税风险?

1、树立合规意识,不要触碰法规红线,不踩雷区。这里说的是故意为之的行为。发票涉税风险最严重的就是虚开增值税发票,不仅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样后果很严重。知道后果还抱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现在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税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银行及其他行政监管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在信息核查系统下,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的一举一动都在税务部门的监控下,不容冒险。无论是开具发票还是接受发票,身为财务人员,时刻提醒自己小心谨慎,多跟老板宣导税务法规。

2、接受发票时,认真审核发票,及时处置。排除的虚开发票情形,只要是真实交易,正常的发票行为,在受票过程,审核确保发票要素的准确性、完整性就行了。发票抬头、税务登记号、己方企业其他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商品信息是否与交易相符。容易遗漏的是,右下角的备注栏,涉及一些特别交易事项,还需要备注清楚,如运输业发票,要注明清楚汽车号牌、运输起始地、货物信息,建筑服务要注明清楚项目及所在地。不动产转让标注不动产详细地址。诸如此类。

受票方要清楚接受发票后,发现发票有瑕疵的补救措施。发票遗失,可以让销售方复印发票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公章。检查发现发票信息有错,及时退回给销售方补开。直到税务局稽查才发现缺发票或发票有问题,被检查单位还有两个月时间,跟开票方沟通,补开或重开发票,注意重开发票的限制条件。

另外,了解一下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非故意所为,被界定为善意取得,则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已经抵扣的要转出,但免于追收滞纳金和罚款,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目前的发票管控环境和信息系统应用条件下,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了,这是前些年,全部是纸质发票,发票还需要手工认证年代的事物。

避免发票的涉税风险,做到以下三点,基本可以避免掉:

一、取得或开出去的发票是建立在业务真实的基础之上的

1、以真实的业务为前提

离开真实的业务这个前提,即使包装得再好,什么三流一致(资金流、发票流、实物/服务流)、什么五流一致(在三流的基础上增加合同流、信息流),不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都会较大涉税风险。

2、谁收款,谁开发票;谁付款,发票就开给谁。

如果不是,就有涉税风险;就要进行相关代收、代付等的三方或多方协议补充。

二、学习和掌握发票相关知识,实务操作严格遵守票据等法律法规

这个主要指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实务操作,思想上重视,发票相关知识要了解和掌握,又要对违法的处理结果熟知,财务人员要有敬畏心理。实务上不对外虚开发票,收到的发票逐一网上查验。

即使收到税务局或邮政局代开的发票,不仅要看合法性,而且要看合理性,即注重业务的真实。

财务人员对开具发票、发票作废、发票丢失、发票冲红,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即使收到相关涉税风险的发票,主观上也不能存在故意。客观上要及时补税,缴滞纳金和罚款。

如果财务人员收到报销的发票,一定要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以免涉及有关风险时,经办人员反而说是财务搞的发票,与经办人员没有关系。

三、多给老板看些处罚的案例

发票的有关知识以及处罚的法律法规,对违法人员的行政或刑事处罚,不能财务人员知道、了解,也要给老板、经办人员或公司其他人员提供上述相关知识。

无知者无畏,老板等人知道了,估计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不能为了多省/赚几个钱,导致被补税、被罚款、被交滞纳金,甚至可能涉及刑事处罚,殃及儿女子孙,得不偿失。

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老板不想,财务人员才不想呢。老板想了,财务人员也不能去做,做了就有了风险。

首先要注意取得不合规发票入账的风险,即便没有发票,会计上依然允许入账,但是税法上不得税前扣除。所有的发票理论上应该一次性填开,重点项目不缺失的情况下,除电子发票外一定不缺章,没有虚假取得。购买住宿服务,单价类型这些需要填写,如果是汇总,像数量、规格、型号这些,可填可不填,只有一个金额没有税率,发票就属于填写不规范了。尽量减少“白条”入账,不合规单据无法充当原始凭证,同样以不真实的业务“白条”入账属于违法行为!

验明发票真实性,定期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发票,渠道包括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12366语音自助查询发票等方式查验真伪。如果报销付款中出现连续多张连号的发票,可能存在不符合业务的真实性。

这些情况也需要注意,避免发生没有相关经济业务,而假借所取得的发票要求报销付款;业务真实发生,但发票内容和实际不一致;真实发票因遗失等而找不到,找其他的发票来替代入账。

发票涉税的风险,只要是开办企业都是存在的,要想避免的话就要本本分分的,按照规矩来,模拟进入的发票要确实是实际发生的,并且还有一个进货单,还要等公司的功夫,如果说是对外开的话,也要同样的手续。

企业要避免发票风险,作为企业本身来说,要保证业务合法合规合理,真实可靠,不能触碰法律红线。老板都要有风险意识,财务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要敢于拒绝,尽到提醒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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