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价格,税务局的底限?
行政相对人的名称 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983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2〕11号
违法类型 偷税
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一:该单位于2020年7月收到终止合同的赔偿金4,一万元,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违法事实二:该单位于2019年3月以520元的交易价格出售杭州***餐饮有限公司股权100%,初始投资成本517,391.78元,转让时净资产573058元.54元。本单位当月确认投资收益55,666.76元,实际确认投资收入2608元.22元未按规定确认股权交易对价低于部分净资产投资收益53元.54元。
违法事实三:本单位于2020年3月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出其他公司预付款项2万元,与实际经营无关。上述支出已在2020年企业所得税前列支,2020年最终结算时未进行纳税调整。
242、2644.其中增值税226,41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元,849元.06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处理上述违法事实171,132.08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7.11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
2.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税务稽查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律师事务所
行政相对人类: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0***368583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5***8583
行政处罚决定文件号: 穗税三稽 罚 〔2022〕 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您的单位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律师费总收入为2.245和993.40元(含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共362700.2017年共871元,1017年.20元,2018年1012,192.20元以上收入分别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取2004、593元.40元现金收取241元,400.00元,在我局进场检查前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在您单位账户上报告。
(二)2016年6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您的单位通过幸某个人账户(中国银行广州)***金融中心支行,账户643153048310)向贵单位员工律师、行政人员支付8、594、172份分享收入和工资.94元,其中,2016年6月至12月,共733年,219年.2017年2.101、893元.2018年共计5.759、060元.65元,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代扣代缴。
(三)您单位未按规定保管2016年至2018年的账簿、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
处罚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拒绝申报或者虚假纳税申报,不缴纳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为逃税。根据规定,您的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出或少列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当期增值税少缴127和131.72 城市维护建设税8,899.依法构成逃税的,决定对贵单位处以当期少缴税款50%的罚款,罚款总额为68015.62元,其中,增值税罚款63565.95元,449.67元。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扣除1、414、2414个人所得税.罚款67元50%,罚款707元,120元.84元。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保管2016年至2018年账簿、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20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77.713646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检查局
注:以上内容为摘录,详细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来源:税网、税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