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促进农业税收优惠(农业企业税收优惠)

农业企业税收优惠

农业企业税收优惠

来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QUESTION

我想咨询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中的“农业机耕”,优惠内容提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其中所指的“农业机械”是否按国税发[1993]151号《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中的“农机范围”执行。

ANWSER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

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

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因此,如从事上述文件所述的业务,则可按规定申请免征增值税。

想要实时掌握更多财税知识,扫码添加客服妹妹微信,邀请您进群共同学习哦( ? ?ω?? )?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促进农业税收优惠(农业企业税收优惠)》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shuishouchouhua/41340.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