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知识点: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关税方法,海关总署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消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1811月29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笔交易限值增加到5000元,年交易限值增加到2.6万元
2、单次交易限值超过5000元,但年交易限值低于26000元,订单下只有一件商品:
1)进口环节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量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2)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额的,按一般贸易管理
3、消费者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4、原则上不允许开展“网购保税 线下自提”模式
5、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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