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如何申报当月未缴纳的工资个人所得税(税务局紧急通知 8月1日起,工资 个人所得税发票 零申报 增值税 电子发票)

为您提取本文的阅读重点:工资未按时发放个人所得税申报,当月未发放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当月未发工资个税怎么申报

众智财税智库

不知不觉中,2019年将超过三分之二,8月即将结束,一波又一波的税收政策正式开始实施!本月会有很多事情要忙,新发票法规全面实施,新增值税扣除法规正式启动,工资 新税 零申报 年度抽查,与工资、工作密切相关,会计必须立即学习!

8总结了每月要学习的薪酬政策!

打印出来学习!

1、8从月起,无税无需申报;

2、8从月开始,备注栏不全,全部退回;

3、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即将取消,或将改为电子发票;

4、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发票丢失登报声明,发票丢失无需登报;

5、8月23日起,增值税发票抵扣变化很大!企业对发票是否当期抵扣有最终决定权;

6、国家税务总局: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7、8自2018年年报抽查月起!企业会计和老板应立即自查,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1

再见,零申报!

8从月开始,不需要申报无税!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关于实施无税申报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3号。

1、对当期无应纳税所得额且未核定票种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零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除外)。零申报是指收入总额或计税依据为零,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无税不申报办法暂不适用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2、对于2019年7月1日以后未申请票种核定的所有新登记小规模单位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设定为二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2019年7月1日前已登记但未经批准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改为二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纳税期限变更后,可以免除相关税(费用)的零申报。纳税人申请批准或者发生纳税义务时,大厅受理人员或者网络审计人员应当将纳税期限改为季度或者月度,纳税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不再适用无税不申报的方法。三、二。税务机关将加强纳税申报数据的综合应用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未申报、错误申报、虚假申报等税收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19年6月28日重点:

1、无税申报适用范围: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的,可以零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无销项税的,无进项税,可零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为0。

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只对当期无应纳税所得额且未核定票种的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无税不申报并非所有税种都可以免征零申报。免征零申报的税种范围为: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仍需按现行做法按时申报缴纳。

3、无税不申报实施时间:从2019年7月1日起,对2019年7月1日以后新注册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实施,对2019年7月1日前注册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实行2019年7月1日(第三季度)。

4、无税不申报实施方式:对于2019年7月1日以后所有新登记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设定为二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2019年7月1日前已登记但未经批准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改为二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纳税期限变更后,可以免除相关税(费用)的零申报。5、提醒:纳税人申请批准或纳税义务时,大厅受理人员或网络审计人员将纳税期限改为季度或月度,纳税人修改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不再适用无税不申报方法。

2

8月1日起,

备注栏不全,全部退回!

为方便大家随时查阅,视小野做了一张图片,方便保存收藏。这张图就够了!

点击图片看大图↓

(水印遮挡的文件号为税函2017579,国税发2004153 )

3

取消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19电子发票可在年底前更改!

2019年底前将纳税人纳税事项和纳税时间减少10%,70超过%的税务事项已完成一次。(还有其他新的改革,具体内容如下)

7.进一步减少企业的开业时间,在2019年底前减少到5个工作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减少到3个工作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推广和应用,简化现场登记环节。推广企业在线开业全过程,鼓励合格区域加快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务控制设备、社会保障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现场窗口、企业开业全部材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发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区领导)

2.2019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尽快研究和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19年底前,纳税人纳税事项和纳税时间将减少10%,70超过%的税务事项已完成一次。(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这意味着以票控账、以票审计、以票税务稽查越来越近!

有了企业电子发票的所有信息,企业的每一个行动都在税务局的控制之下。坚定地做一个纳税人,逃税将是一条死胡同。

这里提醒电子商务用户:如果没有真正的业务,真的找不到发票扣除,金三系统将进行比较,一个不能运行,一开始要支付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刑事责任,收益大于损失。

4

8月1日起,

发票丢失不需要报告!

重大好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件,宣布取消25项税务证明,其中发票丢失不需要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具体实施细则,跟着小野看看!

文件通知内容如下(节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和废止和修改一些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1.取消一批税务证明(附件1)。12项(附件1所列第一1-12项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13项(附件1所列13-25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大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1998〕49号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二)修改3件税务部门规章1.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31条中的并报声明无效。2.《税务票据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第四十六条修改为:纳税人遗失的税务票据需要税务机关单独提供,税务机关应当出具税务证明或者提供原税务票据复印件。3.删除《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修改)第17条第1项中的及工商营业执照。上述修订后的规定应当根据本决定重新公布(附件2、3、4)。(3)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盗窃、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

5

现在发票丢了怎么办?

最新的处理方法来了!

1、丢失空白发票

丢失空白发票后,向税务局报告,然后接受处罚。在向税务局提交报告之前,您还需要先报告损失,现在这件事已经取消了。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票丢失时,应当在发现丢失当天书面向税务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九、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

第三十六条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未经授权损坏发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当然,发票丢失报告也很简单,电子税务局可以操作。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办税-综合信息

第二步是点击特定的涉税信息报告-发票丢失,损坏报告进入

第三步,填写相应信息提交。

2、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门有一个文件做了具体处理规定,这份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9公告。

当然,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梳理。

那么处理过程就是丢失报告-接受处罚-根据专票丢失的具体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

具体来说,如图所示:

事实上,这并不复杂。简单地说,如果你丢了两个联系的东西,你可以用另一个来弥补。如果你丢了,你需要税务局的证明。

当然,这只是一个理论过程,在实践中,处理方法仍然不同,具体表现在哪里?

例如,有些地方没有严格的报告要求,有些地方没有罚款,即使罚款,罚款也不同;北京甚至取消了《增值税遗失专用发票复制纳税申报单》等。

3、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可就没有特别的文件规定了,既然没有,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做呗,理论的流程也就是:

报告-处罚-出具相应的证明。

对此具体相应的证明,税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省税务局没有特殊要求,我们的会计处理可以参考《关于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知( 会计字〔1996〕19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1. 应取得原单位加盖公章的证书,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代表原凭证。

2. 如果无法取得证书,如火车、船舶、机票等证书,由当事人撰写详细信息,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代表原证书。

简单的说就是,税务不要证明,你得让开票方给你一个证明。

其实发票丢失的处理一直以来就存在诟病。其实在目前的信息系统管控下,即便是发票丢失,企业的发票管理系统,税局的发票查询系统都有记录,对于企业的入账、抵扣并不会有太大影响,你比如抄报税证明,存在的意义其实就并不大了。

这次把登报这一麻烦事彻底取消,着实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希望发票丢失的处理规定还会越来越简便。

6

8月23日起,增值税发票抵扣大变!

发票是否当期抵扣,企业说了算!

宁波和陕西税局发布最新规定!新版的专票勾选确认平台(改版为综合服务平台)将于八月底上线,总局以这两个地区为试点,相信不长时间就会全国实行,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重大升级!以后就按这个来 ,我们先来学习一下:

★陕西省:

★宁波市:

划重点,勾选确认平台新变化:

1、增加不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先在平台申请逾期勾选,通过后进行逾期发票勾选)、注销勾选(要注销企业当月勾选抵扣时使用)、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出口视同内销的业务);

2、抵扣勾选确认改为签名确认,即抵扣勾选或扫描的发票在申报抵扣前需要插上税控盘签名确认才行(申报期内确认)。

发票抵扣勾选或扫描认证后,必须在综合平台中进行签名确认后才能申报抵扣:

新老版本不同的操作平台有什么不同?

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和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有什么差异?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最重要的是增加了发票的全生命周期展示以及对增值税进项发票用途的确认签名,现在是一张发票如果勾选了,就必须都得抵扣,造成留底,以后可以自己抵扣也可以不抵扣,对勾选为抵扣的发票默认全额抵扣,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有效抵扣税额。

什么意思呢?就是纳税人如果一张10万税额的发票,可以自己抵扣5万,剩下下个月抵扣,想抵扣多少,会计您说了算!相较于选择确认平台,其具体新增和优化的功能如下:

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后有什么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免扫描平台将停用。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流程变化,我局电子税务局中的免扫描认证功能将于2019年8月18日起停用,8月23日起纳税人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进行抵扣勾选。

2、登陆综合服务平台,需要本企业金税盘、税控盘或拥有企业数字证书的Ukey。

3、在该所属期发票抵扣勾选后,在申报期内必须在平台进行确认签名后,才可以进行增值税申报。

4、扫描认证的发票,也需要在平台进行用途确认操作。即扫描认证的发票如需用于抵扣,在该所属期申报前,必须登陆平台进行签名;如申请退税(代办退税除外),则需在申请月份,登陆平台确认。

7

国家税务总局定了!

孩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

7-8月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每个月个税总是会有新的政策公布,这个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出新规了!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最新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二、实务解读1.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孩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2.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不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孩子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如】孩子6月大学,考取研究生,7-8月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9月入学当月才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3.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4.寒暑假等假期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不中断享受。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填写信息表时,寒暑假等假期不要填终止受教育时间,只要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5.孩子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只要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6.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的话,可以享受扣除,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7.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8.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9.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8

紧急通知!

2018年年报抽查开始!

8月起,企业会计和老板马上自查,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主要内容如下:

意见中明确指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以随机摇号的形式从已公式的2018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中随机抽取产生被检查名单。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每个在工商部门登记过的公司都有机会被抽中。所以,无论老板还是会计都要紧张起来了!那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公司是否被抽中了?以上海为例:根据市场监察部门的回答,检查公告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sh.gsxt.gov.cn)对外公示,企业可自行查询。

⊙素材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中国税务报、xiaochenshuiwu、二哥税税念、郝老师说会计、晶晶亮的税月、中税答疑、崇明市场监管、注册小助手、大白学会计、中国会计视野,由众智财税智库撰写发布。欢迎转发到朋友圈,转载请注明来源:众智财税智库。-End-

·重磅利好!8月23日起,增值税发票抵扣大变!发票是否当期抵扣,企业说了算!

·取消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税务局通知:19年底前将改为电子发票!9月起会计工作量大减

·财政部三次发文!代理记账,彻底大改!禁止兼职会计,肃清”行业黑幕”!

众智哆咪进交流群| 免费课程 | 免费答疑 | 财税咨询加微信好友:wujian1139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如何申报当月未缴纳的工资个人所得税(税务局紧急通知 8月1日起,工资 个人所得税发票 零申报 增值税 电子发票)》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shuishouchouhua/36643.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