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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应纳税调减(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一定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吗?)

本文核心要素如下:为什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何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应纳税调减

为何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应纳税调减

彭怀文

问题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一定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吗?

解答:

在正式回答问题之前,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

1、资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较好理解,就是会计确认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是指账户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其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的差额。

2、资产的计税基础

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某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3、初始计量阶段

(1)通常情况下,无论是企业外购还是自制的资产,在初始计量阶段基本上是不会出现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情况,更多是计税基础小于账面价值,因为可能存在部分成本费用不满足税前扣除的条件,而不能计入资产的计税基础。因为不满足税前扣除条件的(比如没有发票),在初始计量阶段造成的差异,是永久性差异,而不是暂时性差异。

(2)企业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计入“无形资产”。由于研发费用和形成的无形资产可以加计扣除,所以在“无形资产”确认时,账面价值就小于计税基础。但是,该差异将永远存在,不会随着无形资产终止确认而得到弥合,所以属于永久性差异,而不是暂时性差异。

(3)开办费: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当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当时筹建期又不计算为税务上的经营期;税务上对于“开办费”实际上是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在处理,是可以按规定确认计税基础的。这时,相当于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是一种暂时性差异,而且是一种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但是会计处理却很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类似的还有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4、后续计量阶段

在后续计量阶段,资产因为计提减值准备、会计上加速折旧或摊销等,常常会导致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由于税务上不能税前扣除减值准备等,纳税调整交税。因为这种差异,就是非常常见的暂时性差异,因为纳税调增缴纳的税金,后期也是可以抵扣的,所以需要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所述,对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需要分不同阶段进行分析比较,产生的差异也完全可能不一样。

问题2:为什么国际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而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这两种业务不同吗?

解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因此,无论是从境内到境外,还是从境外到境内,只要是跨境的国际运输服务,都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当然,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运输服务,也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按照我国增值税的规定,下游环节能够抵扣的当然是上游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农副产品除外)。由于上游适用零税率,当然上游环节缴纳或开具发票上体现的税额都是0,下游环节自然就没有可以抵扣的税额。

问题3:村委收取的租金可以去所属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解答: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以上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临时性发生应税行为的,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然人个人出租、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4:为什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不在税金扣除之列?

解答:

非常简单,同一笔支出,只能税前扣除一次(税法明确规定可以加计扣除的除外)。

既然增值税前已经扣除过一次,企业所得税前就不能再扣除;反之,增值税前没有扣除,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5:年终存货盘点差异是否必须做进当年度财务报表?

解答:

年终存货盘点的目的就是确保账实相符,如果盘点结果是账务与实际库存存在差异的,肯定必须通过账务调整,确保财务报表反映的存货与实际相符。

对于在存货盘存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及时做出财务处理。

第一步,是要先查找原因,分清造成盈亏的原因。比如存货的盘盈,可能是供应商的送货,但是库房和财务上都还没有来得及办理入库手续,此时就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步,对于发现的盈亏,需要按照企业内部分级授权制度上报审批。什么意思?盘亏的金额小,可能是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签字即可处理,如果金额大可能就需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甚至是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才能处理。比如“獐子岛”的扇贝去哪儿了?几个亿的存货损失要作为盘亏计入当期损益,岂止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就能决定吗?

第三步,及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一、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

1、报经批准前:

企业对于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报经批准后: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盘盈的存货,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做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如果是采购时,供应商随货赠送的样品、赠品等,平时无办理入库手续等原因造成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二、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

1、报经批准前:

①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②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存货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报经批准后: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①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报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属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③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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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为何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应纳税调减(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一定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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