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取本文阅读重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风险分析、电子发票登记 防范财务风险
原标题:电子发票入账的要求和涉税风险依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规定
电子发票入账的要求和涉税风险
依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规定,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其中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如果企业仅以电子发票打印件报销,未同时保存电子凭证,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就存在一定瑕疵,不符合上述28号公告的“合法性”要求,与此对应的支出很可能被要求做纳税调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