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要素如下:阳光明媚美好的一天开始了、美好的一天从拥抱阳光开始
原标题:美好的一天开始啦[太阳][玫瑰]#财税每日一问# 问: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退票费的航空运
美好的一天开始啦[太阳][玫瑰]#财税每日一问#
问: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退票费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否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
答 : 不可以。根据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 “ 其他现代服务 ”缴纳增值税。因此,企业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属于购进“其他现代服务”,不属于 39 号文规定的“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对应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能用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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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如果是从航空代理公司取得“其他现代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可以按照票面税额进行抵扣。
参考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第二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