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阅读关键词:小规模收入50万要交多少税,小规模收入50万要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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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一直非常关注小型微利企业。主要原因是我们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你注意到我们的许多企业多赚1000元,但多交50万元吗?
今天中智君就来说说小微利企业的纳税临界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相关政策依据
2019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性、禁止性行业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财税〔2019〕13号)
二、税收临界点
三、临界点分析
从上表的小微利企业纳税临界点计算表可以看出。
1、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300万元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分段减少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应纳税额为25税后利润275万元;
2、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66.67一万元时,不符合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为91.67税后利润275万元;
4、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366.67一万元时,税后利润相等(均为275万元),即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366.67临界点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万元之间小于增加的税负。
因此,企业应尽量避免300万元至3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66.67一万元。如果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处于临界点,可以进行适当的纳税筹划,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和税负。例如,职工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广告费等费用可以在标准内充分使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远离300万元至300万元366.67高税负临界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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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政策原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减税政策的通知〔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含本数)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性、禁止性行业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员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员工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年度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季度平均值÷4
年中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限为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4、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等优惠政策,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可叠加。
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第二条第(1)项员工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019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财税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以适用〔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9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财税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以适用〔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6.本通知的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编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同时废除号)。
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的意义,切实承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规划部署,认真落实到位。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加强宣传指导,优化利性,确保纳税人和纳税人真正享受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反馈政策实施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意见和建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