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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1%按照3%开具发票?您好,可以。根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1%按照3%开具发票?

您好,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减税,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财政部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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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1%按照3%开具发票?您好,可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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