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不懂商标实质审查,注册申请屡遭驳回
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商标用户注册审核不通过
不懂商标实质审查,注册申请屡遭驳回
商标申请要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其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阶段;若各阶段没有问题,商标局才会核准注册商标申请,尔后寄发注册商标证。
商标形式审查主要查验商标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文件填写是否规范,商标图样是否合规等,确认无误之后,商标审查员将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是决定商标申请人能否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关键,商标审查员常从五个方面对其进行实质审查。
一、商标构成要素是否合规
《商标法》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其中文字商标可以由汉字(简体或繁体)、汉语拼音、英文等文字组成,但是不能包含异体汉字。此外,简短的纯数字、纯字母,简洁的纯颜色商标很难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
二、商标是否违背禁用条例
《商标法》明确规定,一些特殊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同我国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商标审查员在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若发现商标违背了《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例,将果断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注册。
三、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
商标作为使用于商业活动中的标志,若商标缺乏显著性,不具有可辨识度,该商标存在将毫无意义,因此《商标法》明确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
一些标志如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或仅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其它特定,此类标志显著性极弱,商标局定不会将其核准为注册商标。
四、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商标最根本的作用是通过标识于商品或服务之上,以方便消费者区分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提供者,因此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中不允许存在近似商标,否则将混淆消费者试听,使之无法正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商标局审查员在审查注册商标时,会详查商标局数据库,以确认该商标是否与他人注册在先或者初步审定在先并公告过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若存在近似问题,将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实质审查作为商标审查员核查时的重中之重,若所申请的商标存在丝毫瑕疵,该商标申请都将遭到驳回,不予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