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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落实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文章原标题: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解读

原标题: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是否可以享受进项加计抵减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

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是否可以享受进项加计抵减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执行。

……”

因此,符合以上文件规定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不区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老板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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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落实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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