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燕京啤酒宣传海报(央视燕京啤酒广告)

文章原标题:燕京啤酒新闻、央视燕京啤酒广告

燕京啤酒品牌文化

原标题:燕京旅游喊话:燕京啤酒你侵权了!回应:你旅你的游,我产我的酒

文章摘要:关于混淆可能性问题,经过燕京啤酒公司长期的宣传和使用,“燕京啤酒”及“燕京加麦穗标识”在啤酒商品上已具备较高知名度,加之“工厂游”与“啤酒文化节”本身与其啤酒生产和销售紧密相关,燕京啤酒公司举办前述活动的根本目的亦是宣传其啤酒产品,故即便同;;小矛盾的起因是燕京旅游发现燕京啤酒公司于2015年至2018年期间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燕京啤酒国际文化节的宣传海报、会场出入口、会场内、现场内的舞台使用了“燕京啤酒”四个字及“燕京加麦穗标识”,而且在公众号上对燕京啤酒文化节进行宣传的页面、在燕;

世纪鼎力知识产权

燕京啤酒作为啤酒界的老字号,成立于1980年,现在燕京已经成为中国最大啤酒企业集团之一。最近燕京啤酒和燕京旅游闹了一个小矛盾。

小矛盾的起因是燕京旅游发现燕京啤酒公司于2015年至2018年期间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燕京啤酒国际文化节的宣传海报、会场出入口、会场内、现场内的舞台使用了“燕京啤酒”四个字及“燕京加麦穗标识”,而且在公众号上对燕京啤酒文化节进行宣传的页面、在燕京啤酒官网上宣传工厂游的页面中也使用了前述标志。

燕京旅游认为燕京啤酒这一小小举动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燕京旅游一纸诉状将燕京啤酒高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燕京啤酒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刊发声明消除影响,同时主张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合计3003587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诉行为不构成对燕京旅游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燕京啤酒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燕京旅游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产法院。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

在判定是否侵犯商标权时,应当考虑商标之间是否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以及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该案中,燕京智汇公司主张商标权的商标系“燕京旅游”,与燕京啤酒公司使用的“燕京啤酒”及“燕京加麦穗标识”相比,显著识别部分均为“燕京”,构成近似商标。

关于服务是否类似问题,其实就是判断“工厂游”与“燕京啤酒文化节”是否属于旅游类服务。旅游服务根据内容的特点可分为多种类型,有的侧重对自然风光的欣赏,有的侧重对历史古迹的瞻仰,有的侧重对红色革命情怀的追忆,而“工厂游”与“啤酒文化节”作为较为新兴的工业旅游的一种,侧重的是对知名厂区的游览、对生产工艺的亲历、对文化节氛围的感受,但无论侧重点如何,其仍属于旅游服务的一种,系将提供旅游服务和宣传特定产品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旅游方式。

关于混淆可能性问题,经过燕京啤酒公司长期的宣传和使用,“燕京啤酒”及“燕京加麦穗标识”在啤酒商品上已具备较高知名度,加之“工厂游”与“啤酒文化节”本身与其啤酒生产和销售紧密相关,燕京啤酒公司举办前述活动的根本目的亦是宣传其啤酒产品,故即便同样使用在旅游类服务上,相关公众在产源识别上仍然会指向燕京啤酒公司而非燕京智汇公司,不会引起混淆误认,故不构成侵权。

最终,本院二审驳回了燕京智汇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可以关注小编,小编坚持每日分享并解读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资讯。另外,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商标、专利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下方留言或私信我,有问必答。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燕京啤酒宣传海报(央视燕京啤酒广告)》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shangbiaodaili/22545.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