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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的行政处罚有效期有多长(税务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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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的行政处罚有效期限多长

阳歌财税

已经是二月的春午了,春风习习,春阳暖照,闲来无事,随便翻书。一个小的逃税案件突然引起了兴趣。所以和你分享。

案例

2015年,A市地方税务局某检查局对某公司2004年至2014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逃税行为,因此进行了以下处理:

决定2004年补缴一家企业-2014年营业税50万元,城建交通附加税4万元,企业所得税470万元以上。2010年企业-2014每年隐瞒工程款收入少缴税款的,处以670万元罚款。企业收到《处罚通知书》并提出听证申请。听证会上,企业提出:(1)税务机关不处罚企业5年以上的非法逃税行为,(2)提出追缴税款和滞纳金超过期限。听证机关应当采纳企业提出的第一项,但不采纳第二项。

企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维持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处罚决定。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在本案中存在违法情节,但由于时间跨度长,有两个时间段需要了解清楚。

一个是税款和滞纳金的征收期,另一个是税务处罚的时效期间。

税款和滞纳金的征收期

纳税人欠税的,税务机关有权追究。但是,从法律的稳定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和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的角度来看,应当限制税务机关的期限。

1、因税务机关责任追究的期限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缴纳税款,但不得收取滞纳金。与中国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致。

税务机关的责任是什么?杨歌在这里可能有两种理解:

一是国家有关政策不明确,导致全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普遍未缴纳或少缴。例如,国家税发1994 089号《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午餐补贴不征税,但餐饮补贴的范围和标准不明确,导致许多企业以餐饮补贴的形式少缴个人所得税。财税1995年 82财税界定了误餐:个人因在城市和郊区工作而不能再单位或返回就餐。如果他们真的需要在外面吃饭,他们将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午餐费。纳税人因这种情况少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当认定为税务机关的责任。

二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基层税务机关误解或者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政策而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虽然这种情况不收取滞纳金,但如果税务机关已经通知纳税人补缴并规定了补缴期限,而纳税人未在此期限内补缴,则可以收取超过期限的滞纳金。

2、因纳税人失误追缴期限

根据《征收管理法》,由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计算错误和其他错误,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如有特殊情况,征收期限可延长至五年。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需要增加滞纳金,一是可以延长至五年。计算错误应解释为非主观故意计算公式的使用错误和明显的笔错误,即无重大过失。

3、纳税人故意追缴的期限

《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逃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限限限制。

税收处罚的时效期

税务行政处罚属于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但是一种行政处罚,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给予行政处罚,五年内未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为五年。行政处罚时效的起点应当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持续或者继续的,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网友思考13375065

网友80闲话:分析一下

网友东佳品牌:真的放水养鱼吧。每年能否公布多少企业的处罚和罚款总额?是时候反思一下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网友WEI1998: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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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税务局的行政处罚有效期有多长(税务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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