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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旅游服务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答:根据《财政

提供旅游服务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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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提供旅游服务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答:根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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