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这笔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龙润财税

奖励

奖励一

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收到了我们区政府一笔奖励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奖励二

我是民办学校的一名学生,收到了我们学校一笔奖励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奖励三

我是我们集团旗下子公司的一名员工,收到了我们集团发放我的一笔奖励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奖励四

我是我们当地一民营企业家儿子的很好的同学,收到该企业家无偿赠予我的一套公寓价值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赠予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奖励五

我是一位参会者,昨天参加某软件公司举办的产品推介会,中奖了一套办公软件系统价值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中奖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二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参考三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的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取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本文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财税实务课堂整理发布

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税法咨询与纳税方案咨询,帮助纳税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完成税务合规、社保合规。喜欢的请关注我们,谢谢!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这笔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caishui/45483.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