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戈讲电商财税
明确一点,快递公司不是购买方,赔偿款属于补偿性质,赔偿款不属于价外费用,电商企业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他的账务如何处理?
假设A电商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给消费者发货后,在运输途中因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货物丢失,双方协商由快递公司支付赔偿款200元,该货物实际成本为300元。
账务处理为:
发货时:
借:发出商品 300
贷:库存商品 300
货物丢失时暂计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39
贷:发出商品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
上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确认快递公司赔偿金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快递赔付款 200
营业外支出 139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39
收到快递公司赔付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00
贷:其他应收款—快递赔付款 200
总结:电商企业发货后因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货物丢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对于丢失的货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