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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正式启动,请快速自查这几种社保行为

小税鹿

从2021年开始,金税四期的消息就不断被提及:

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8月19日,云南省税务局公布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知

9月15日,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国家税务局长王军在会议上发言: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

随着金税四期的快速推进,以及随着税务大数据的不断深入和渗透,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监管越来越严,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的趋势,大大推动企业主动合理规范社保缴纳问题。

请企业快速自查是否有以下几种社保行为:

NO.1

少交个税和社保的企业实行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虚报工资已经没余地了,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企业再想动歪心思的,可要小心了!特别提醒: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或每月工资不变的,税务局将重点稽查。

NO.2

没有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参保《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NO.3

长期按照社平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同时,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天花板和木地板,具体来说:

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所以说,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这个标准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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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金税四期正式启动,请快速自查这几种社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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