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法规定稿酬是怎么纳个人所得税的?我们这边直接扣20%,这个算法对吗?
解答:
2018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时,对于稿酬所得的变化是纳入了“综合所得”,但是对于“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是没有变化的。
1、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与修订前一样,继续保持对稿酬所得的优惠政策)。
(2)减除费用标准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毎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毎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3)预扣率和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案例】某王某是某大学的教授,2021年11月,取得如下收入(均为税前金额,不考虑流转税):
1.出版了一本学术专著,出版社应支付稿酬50000.00元;
【解析】因为收入超过了4000元,所以减除费用的标准按照20%计算;另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额还要享受减按70%计算的优惠政策。
稿酬所得的应税收入额=50000.00×(1-20%)×70%=28000.00元;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28000×20%=5600.00元。
2、年度汇算
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的,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后进行“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重新计算应交税金,多退少补。
即使只有“稿酬所得”的,由于预扣预缴期间没有扣除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等,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扣除,以实现退税。
因此,提问中的个税扣缴计算办法,应该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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