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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务人员做假账的案例(会计人员被逼迫做假账怎么处理,才对自己最有利?)

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企业做假账的严重后果案例、涉及财务人员做假账的案例

企业做假账的严重后果案例

文章摘要:当财务人员被要求做假账的时候,应学会评价不同假账的风险因素,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华丽转身的实力和能力,在职场一定会面对不同的风险和压力;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好:

1、从完全规避风险角度(不是谁都能做到):从这家公司离开,离开这个风险。

2、从实务中(暂时权宜之计):现实中作两套的账企业也不少,被发现的到目前也不多,再就是仅仅只是做两套账只是少交了点税,目前来看入刑的很少,但希望企业都能依法纳税。

3、再具体一点(切记):强烈建议不要参与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会入刑的(入刑标准很低,我记得刑法规定是5000元还是1万元就入刑,就这两个金额中的一个具体金额忘了),这个虽然被发现的也不是太多,但被发现后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点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4、根本之道(内因):尽量尽快提高自己的专业及综合能力,比如考证等,这样可以有本钱找工资高而且没有假账的企业,否则饭都吃不饱,随便换工作现实中可能底气也不够。

您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参考下,希望能够帮到您。

会计虽然工资普遍不高,但是却要承担一定的压力和风险。做假账这件事情,在学校里面就教过了,做不得。但是到了现实中,有时候又会进退两难。

虽然说可以一走了之,但是毕竟生存压力在那里,很少有人会做到来去自如的潇洒。因此,有时候还是要判断风险的大小,看看以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化解风险,帮企业走上正规的道路。

1.改变老板的态度

中小企业做假账,通常都是为了避税。当然,节税方法千万条,这是选择了最危险的一条。老板在这个方面并不专业,也许是道听途说来的方法,在这个时候,财务人员要尽自己的所能,帮老板想出节税的筹划安排,使企业的税费更优。如果可以安全地把钱挣到,相信老板也不会去铤而走险。

因此,第一种方法,就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企业化解风险,转变老板的态度,大家一起远离假账。

2.保全自身

会计人员自己坚决不参与到违法的行为当中去,这应该是底线。平时在老板叫自己干活儿的时候,注意留存好相关的证据。必须按照公司的流程来操作,所有的审批应该有相应的人签字。不要使用代签,或者口头交代的形式,留好相应的文档备查。

当然,如果老板一定要逼迫自己参与到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中,那么也许只能选择离开了。

同时,注意离开的时候一定要去及时变更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避免给自己带来后期的风险。

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有几点需要特别关注:

一是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失去自己的底线。之前就有报道过一个60岁的老会计,在做兼职的时候参与了虚开,最后被判刑的案例,与人生自由相比,这些钱真的不值得;

二是平时日常的工作中,也要利用企业的制度来防范风险;

三是多考证和积累相关的经验,这样可以让自己有更多的选择,在关键的时候,有说不的权利。

对会计人员来说,最好的,当然是能帮助老板化险为夷,降本增效;如果老板一意孤行,那么首先还是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违法的红线坚决不碰。

会计人员做假账,没有一个是自愿的,都是被迫的。财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就是正确的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信息。但现实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做假账的现象大量存在。当年朱镕基总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下了“不做假账”四个字,说明做假账问题的严重性。

企业做假账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为完成考核指标,虚构收入或利润。

2、为逃避纳税义务,隐瞒收入,虚增成本费用,减少利润。

3、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资产,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无论哪种形式,最终都需要有财务人员来进行做账,所以在很多情况下,财务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怎么减少财务人员的风险呢?

首先,需要说服管理层改变主意,或找到其他更好的方法。

当然,这个过程可能会很难。如果能找到合法的处理方式,可能是最好的结果,比如:合法的利用现有税收政策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如果没有合法的途径,说服管理层可能会很难,有可能导致管理层认为你不听安排,和他不一心。如果是在体制内,想方设法排挤你;如果是在民营企业,可能会面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其次,如果找不到合法的途径,又说服不了管理层,辞职可能是最好的选择。但有些人担心失去工作,所以又没有辞职的勇气,这时就要分析风险的大小了。

第三,养成多请示,多汇报,让领导签字审批的习惯。

比如交税,在纳税申报前,做好表格,分税种、税目、税率、应纳税额、合计应纳税额等,每次申报之前都让老板审批。如果老板不愿意如实缴纳,直接在审批单上签明当期缴纳多少。审批单不一定作为凭证附件,但一定要保存好,作为纳税申报的依据。这样的话,以后万一出了问题,也有据可查。

目前,国家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远远不够,违法成本太低。所以,使得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使大家不愿造假,不敢造假。

你好:躲得远远的最好。

而且,很多情况下做假账被查处后,老板交罚款了事,而财务会计人员回直接坐牢!

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了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直接负责人

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直接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对于法人代表而言,刑法只有在三种情况才会要求法人对偷税犯罪行为来承担法律责任:

1.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如果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那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在刘晓庆税案中,电视台播放刘晓庆的连续剧所付的款项,应做营业收入。但是等会计请示她的时候,她要求将这部分收入挂在往来账上。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刘晓庆指使行为。

3.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做假账会被判刑吗?

会。关于做假账怎么判、判多少年其实是有两种层次的:

10%且在一万元以上

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0%且在10万元以上

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自然人要并处罚金,而对单位则就采取了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进行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后,一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多次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

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两害相权取其轻

会计人员遇到被逼迫做假账时,个人认为没有最有利的方式,因为做假账轻则违背职业道德,重则违规,甚至违法,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遇到这种时候,会计无论怎么做,都是对自己有不利影响,甚至伤害。

这种不利影响,甚至伤害,有当下的也有后期的;有对会计本身自己,也可能涉及家人的。

不做违法的事情

是否违法违规,需要会计人员凭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经验等来判断,实在判断不了,那么可以请教专业人士。

在违规和违法之间,必须二选一的话,那么不能违法。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可能就入刑,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可能既有罚金,又有有期徒刑。这个都清楚,不多说。

违规要受到行政处罚,能不做,也不做,不仅要被罚款,而且个人信用受限制,限高、限市场进入、限…

如果比较后,不能违规违法,那么自己不做这个会计就是了,不只有这一家公司,不是吗?

客观上不得已而为之

在这种情况下,做可能是伤害较轻的方式了。个人建议两点,一是是保留相关的证据,主要是自己被逼迫的证据;二是不当得利,及时上交或者捐赠。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作为会计是很少遇到的。但遇到了,就是伤害。在会计找工作的时候,也要对公司进行判断,主要是判断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经营范围没问题,进入公司后,那么要判断上司或老板的为人。

只要不是利欲熏心,常理都能判断出来。判断出来,就要果断抽身。

会计没有愿意做假账的

和正常的账务比较,做假账是比较麻烦的,既费脑子,又费功夫,没有一个正常的会计愿意做假账的。

当公司或老板决定进行假账时,会计是阻挡不了的。即使会计日常跟老板灌输假账的危害,但当利益当头,而老板又没有被行政、刑事处理过的时候,老板是对假账的这个达摩克里斯之剑是不在乎的。当处罚下来,悔之晚矣。

作为会计人如果把会计当做职业,建议做好三点:一是恪守职业道德,不违规,不违法;二是有自己的原则,红线坚决不逾越,良心坚决不违背;三是不断提高自己,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首先要判断你所说的假账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公司故意隐瞒大量收入、对外恶意虚开发票谋利、购买大量虚假发票主观恶意偷骗税行为,还是公司管理层或者员工可能存在报账、内控管控不严,存在违规报销等舞弊行为。比如有的企业要求员工个人支出以公司名称开具发票进行报销,对员工给予经济补偿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目的,或者因为公司资金困难,收入延迟确认延迟缴税等行为。恶意偷逃国家税款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追究。上面讲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实务中比较多,税务机关一般会根据情节轻重处理,不会涉及刑事责任追究问题,一般给予补税和罚款处罚。

2.如果是恶意偷逃国家税款行为,个人建议最好选择离开,因为财务人员企业的恶意偷逃税款行为应该有直接责任,是难以撇清责任的。如果是一些公司违规报销小额支出等一般性违规行为,财务人员责任不会很大,最终补税和罚款的毕竟是公司。

3.因此公司“假账”的性质作为财务人员我们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恶意偷逃国家税款行为不要因为目前收入待遇可以,不想失去这个工作而不愿意放弃,鱼和熊掌很难兼得,该放弃必须果断放弃。如果是一般性违规,也没有必要高度紧张,把问题给老板说清楚,讲明存在的风险,最终由老板决策和承担风险。

遇到这种情况,会计人员赶紧走为上策!

做假账已经是违背了我们会计人员的初心与职业道德,更何况被逼着去做假账。

天涯何处无芳草,为什么要吊在一个公司上被碾压成渣。

随着税制改革,目前大家的纳税意识也越来越强,很多企业在管理上也更加注重税收风险,希望企业合规合法经营,让企业能够走的更远!所以,好企业还是很多的。

总之:税收可以在合规合法的范围之内合理优化,但是不能任性肆不妄为!

财务假账的社会现象真的很严重,包括上市公司也常被爆出有财务造假的丑闻。在此强调的是财务造假不等于财务人员造假,财务人员被打上财务造假的标签也很委屈,多数情况下都是被逼无奈,试想一下有哪个财务人员愿意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去造假呢!

当财务人员被要求做假账的时候,应学会评价不同假账的风险因素,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华丽转身的实力和能力,在职场一定会面对不同的风险和压力。

1、如果企业让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偷逃税款,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故意隐瞒收入多列支出,购买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等行为,属于故意偷逃税款。按照征管法的规定,不仅要对企业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还要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而如果财务人员参与其中,一经被发现,则职场和人生也就毁了。假如企业逼迫财务人员做此类的假账,那么财务人员应该选择离开,不要因为一份工作将自己的未来葬送了。

2、如果企业让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的方式延期缴税,比如某个时间段企业的资金紧张,又不想申请延期缴税(认为手续繁杂且不知道能否批准),便延期开具增值税发票,将当期的收入列入下期;或是要求供应商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业务),加大当期的进项税,以及当期的成本费用的方式,少缴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这种方式在好多企业常见,说的好听一点是均衡税负和利润,实际是调剂税款。假如企业要求财务人员做此类的假账,那么财务人员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没有导致偷逃税款的发生,即便被税务机关发现,一般只是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3、如果企业让财务人员做假账是为了融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或是吸引投资者让投资者投资,这种假账尽管有风险,但是财务人员也只能面对。一般而言,投资者在投资前都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进行评估审计,如果企业财务人员的作假能力一般,也会很快被第三方中介机构识别。当然,或许企业老板也会认为财务人员的能力不行而辞退。

当然,还有不同需求的财务造假,实质上财务造假是毒瘤,但由于利益使然,使得有些人即便知道前面是万丈深渊也愿意往下跳。

作为财务人员,要想真的可以保护自己,只能提高自己,让自己强大,有机会去选择规范性强的企业,因为财务人员无力改变企业或老板,能改变的只能是自己。另外,如果企业执意让财务人员做假账,那么财务人员应想办法保留企业让其做假账的证据,以便日后为自己开脱,减轻罪责;但即便如此,明知故犯也还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总之,财务人员面对被要求做假账,学会判别风险很重要,同时应提高自己具备更多的选择机会,千万不要因为一份职业将自己的职业生涯和人生毁了。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更多财经话题。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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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涉及财务人员做假账的案例(会计人员被逼迫做假账怎么处理,才对自己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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