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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如果发现公司一些税务风险,老板不配合,会计该怎么办?)

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个人给企业开票风险、做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个人给企业开票风险

文章摘要:4.实务中也会遇到有极少数企业财务人员可能刚开始没有任何工作经验,老板一个白条报销认为就是偷税行为,实际上自己对会计和税法一知半解,凭个人错误判断就认为是偷税行为;实际上实务中一家企业涉税处理做到非常规范是需要财务人员和公司管理层共同努力,否则有一些不当之处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情况需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财务核算按财务核算处理,涉税方面按规定调整就行了;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实际上网络上经常有网友私信这个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确很难回答。个人认为遇到这种情况,首先一定要把情况了解清楚,不要轻易判断企业纳税申报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有偷逃国家税款问题。更不能问题没有了解清楚就随意说出来。

2.如果企业老板只是一般性违规,比如有时公私分的不是十分清楚,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在公司进行了报销。这种情况个人建议如果确定是老板个人费用,做好相应纳税调整就可以了。如果老板认为是公司经营活动支出,自己有没有确定证据,建议按老板意见处理。

3.如果老板是严重的偷逃国家税款行为,比如大量对外虚开发票或者接受虚开发票。这种情况了解清楚后最好远离,做到保护好自己。这样的公司不适合长期待下去。

4.实务中也会遇到有极少数企业财务人员可能刚开始没有任何工作经验,老板一个白条报销认为就是偷税行为,实际上自己对会计和税法一知半解,凭个人错误判断就认为是偷税行为。因此而自己选择离职就没有必要了。实际上实务中一家企业涉税处理做到非常规范是需要财务人员和公司管理层共同努力,否则有一些不当之处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情况需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财务核算按财务核算处理,涉税方面按规定调整就行了。

个人观点,欢迎交流。

往事不是咱们想追就能追的

作为刚入职的你,公司以前的事务,不是你经手的,出于职业道德,可以整理,可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报,我认为就可以的了。如果有风险,你提示和汇报了,责任不在你,往事不是我们这些财务人员想追就能追的,可能只有税务人员愿意追吧。

以前发生的业务,即使存在风险,也与你无关。综合税局的处罚看,如果不是涉及到刑事处罚,处罚个人的案例很少(个人直接涉税的除外),几乎全是处罚的公司。我觉得,你没有必要担心。

如果没有更好的去处,建议留下,把以后的账务和风险规整好就行了。以前的事情,理理就行了,有必要紧追不放吗?

侥幸是老板的涉税主要心理

不管承认与否,这是大多数老板的涉税心理。这个心理大多基于4个事实:

一是,以前那样操作的,至今也没有啥事;二是,其他公司也有这样的事情,不也没查到;三是,即使是存在风险,但公司那么多,查到的且交税、罚款和滞纳金的,毕竟是少之又少;四是,这次查到我,下一次再查到我不知道猴年马月。

无论老板是否知晓涉税的风险、知识,老板上述的侥幸心理都是客观存在的。再说,以前的事情,如果不是你知晓后让公司获得更多利益,公司一般也不会多一个人知道了。

公司遇到举报投诉、系统预警(现在系统预警太厉害了,公司下属地级市一公司2016年度营改增时申报的数据在上个月即2022年3月被省局系统预警了)、上下游关联、随机检查或专项检查才有可能被查到,一般情况下,税局的人也不会去公司打扰了。

作为财务人员要保护好自己

1、具备相应财税知识,账务和涉税处理,不能违反涉税法律。知道哪个能干,哪个不能干。如果不知道,现在可以咨询的渠道有很多,一般来讲,只要想咨询,总能咨询到。

2、不参与公司违法犯罪的事项,这个参与就完了,不过大多数公司都是正常经营。只要正常经营,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风险大多是行政罚款,罚款对象主要是公司。

3、如果有上司或老板的指示,这个要保留好证据,如果有万一的时候证明自己。

4、即使有利益,个人也要有底线的。如果是非法或不合规的事情,不参与、不执行,必须走人的话,走就是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作为财务来讲,找个理想工作很难,工作是不愁的,不对吗?啰嗦了一大堆,我想你一定有自己的答案了。

这个就是涉及到增值税抵扣问题。

增值税缴纳原理: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增值税进项。增值税进项就是你们公司为生产产品(制造企业)所购买的材料所缴纳的增值税税费(由材料供应商给你们开具增值税专用票),假设你们单位没有进项了,那么你们需要缴纳的税率就是主营业务收入*17%,假设你们去买进项发票:那么你们缴纳的税率是主营业务收入*17%-增值税进项(就是你们买发票的发票上写的税费)。买发票你们需要8个点左右,但是不买你们则需要交17个点。所以这就是为何买票的缘由。

不建议你们买票,违法成本太高了,买票也得花钱,被查出来也得花钱。你们公司可采用关联方交易,组建公司,公司之间互相开增值税。在有合同的情况下,这是合理的,真实交易。

是做账和少缴税的双重需要:

1、做账需要:比如,你购买的原材料有的厂开不出发票,但是你得记账将材料计入成本,只能从外面开票。

2、少交税:有的公司卖出去的货刚好是个人不要发票的,但是该公司也得记账,就想办法开出去,少收点税款,于是乎,刘备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有公司买发票了。由于发票的税点低肯定抵扣划算。

郑重声明:以上两点都属于虚开发票,按照税法规定,是违法行为。请大家注意。

我会先写个书面资料,帮老板分析,风险,处理方法等,因为总觉得书面比口头说得清。

如老板不听,明哲保身,早做抽身考虑。拿份工资而己,又不是卖给老板了。

书面提出风险所在,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汇报

这么做,出了事会牵扯你个人。详估一下风险,如果收入与风险匹配,就待下去,毕竟不能和老板对着干。如果风险过大,辞职吧。

离职,早晚出事。现在都啥年代了。还是来一套做法

记住,在企业,老板永远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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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做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如果发现公司一些税务风险,老板不配合,会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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