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取本文阅读重点:居间服务发票税点、居间服务开发票内容
文章摘要:很多人一看到“居间费”,都认为提供居间服务的是自然人个人,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居间人的身份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自然人,身份不同,开票方式以及缴税金额的多少大有区别,下面分别来说明一下:一、一般纳税人“居间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中的“鉴证咨询服务-其他鉴证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适用税率为6%,应交税费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方式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8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0/(1+6%)*6%=4.53万元,为了方便计算,假设没有进项税额;三、自然人自然人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增值税参照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那么,他们应交的税费如下:1、增值税应交增值税=80/(1+3%)*3%=2.33万元;
作为居间人,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80万元,因居间人身份的不同,开具发票的方式以及缴纳税费的多少都各有不同!
一、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
三、自然人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取得居间服务费收入80万元,不同身份的人、组织,开具发票的方式、种类以及要交的税费是不同的,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帮助!
能够取得几十万,几百万居间费的人,都是有能力的人。要开什么发票,要考虑提供服务的情况和客户的要求。
1.提供服务的情况
首先,是以什么身份来提供这个服务。如果是以自然人的身份提供的,那么就是个人的劳务报酬,可以去税局代开发票,如果是通过注册了个独、个体户等企业的,那么按照经营所得来开票。
以劳务报酬的形式开票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在预扣环节个税适用的税率相对较高,最低的一档也有20%;二是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要记得代扣代缴个税;三是后期还需要做汇算清缴,跟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并计算,再多退少补,有可能会产生退税,那么从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说,不一定划算。所以,如果是经常会有此类服务项目的,可以考虑注册个独或者个体户等企业在税费上是否更优。看看有没有核定征收的政策,有些地方有没有税费的返还等等。同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现在是减按1%缴纳增值税,并且如果季度不超过30万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在税费和未来开票的情况上,可以提前做好考虑。
2.客户的要求
对于客户需要什么样的发票,也需要提前做好了解。如果合作的客户规模比较大,那么通常是一般纳税人,可能要求开专票的概率更大。如果这时候再以自然人的身份提供服务,那么不管是从业务承接,还是从开票的角度考虑,可能都并不妥当了。但是,注册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出的发票也是不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或者是自开,原本是3%的征收率(今年特殊情况,将为了1%),一般纳税人是适用6%的税率,所以,还要看客户对于发票的税率是否有要求。
总的来说,如果能做成80万的项目,那么考虑的不仅仅是怎么开票的问题。需要从长远的合作规划,税费的缴纳,客户的要求等多个方面来看,选择更加合适的身份来提供服务,筹划好未来的税费和开票的问题。
我给你提供一个方案,你看能否满意:
1、方案简介: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到税局代开80万元“居间服务费”普通发票。
优势:80万元,在120万元/年以内,免征增值税、免征附加税及免征个人所得税(经营),即是税率为零,应交税费为0。
超额所得税核定1.5%征收,并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恢复增值税及附加税征收,即1%增值税,0.05%附加税。
2、所需材料:
①你本人身份证原件+实名手机号码;②该居间服务合同(复印件即可);③临时税务登记申请(不能办理营业执照情况说明);④发生纳税义务证明(或说明);⑤临时税务登记委托书。
后3份资料有模版,需签字确认即可!
3、开具发票,出具完税凭证。
资金以个人账户或现金结算,合同、发票、资金尽量匹配一致。万一若有不一致,且发生询问时,说明原因合理即可。不发生询问则默认为一致。
以上方案额度有限,额满为止,具体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若有质疑可询问详情细节,暂不公开答疑。
作为中间人你拿了80万元的业务提成,说明业务中标价(合同价)相对较大,也间接说明对方管理是正规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你是无权对发包单位开具发票的。
我看有人说让你开具中介咨询费服务发票,是简单的不动脑子的行为。因为合同是以中标单位的名誉签下的,所有对发包单位的货款结果与发票开具,只能由中标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往来。
在这个大前提下,你那80万元中介费只能从中标单位那里支取,这时你需要给中标单位提供成本费用发票,以本人做财务的经验,会要求你向中标单位开具原材料发票(当然要补充配套的合同,入库通知单等必要的应对检查的手续)为主,适当提供点费用发票为辅的手续,方便中标单位抵扣增值税进项及成本费用结转。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居间费如果是个人的劳务报酬,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开具劳务报酬发票,支付方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80万的居间费是劳务报酬除了支付单位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外,个人在年度终了应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汇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具体申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和个人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收入多少有关,不同的纳税人具体纳税金额会有区别。
3.如果居间费如果属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则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开具经营所得发票。如果属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相比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负低一点。
4.居间费如果是个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般情况下是3%。今年疫情期间比较特殊,湖北地区增值税到年底是免征的,非湖北地区减按1%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者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居间费在增值税上类似于提供中介服务,属于经纪代理服务,是现代服务分支下的商务辅助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
纳税人提供居间服务,取得80万元,应当怎么开票呢?又如何交税呢?
居间服务的发票如何开具?
纳税人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选择开具不同类型的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两者的区别在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进项的功能,而普通发票没有。同时两者的开具要求也略有不同。
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然人无法开具专用发票。
开具发票的渠道包括自行开具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是一般纳税人不得申请代开发票,只能自行开具发票。
到底是开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最主要的在于客户的要求,以及纳税人的身份。
自然人不能代开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出6%的发票。
居间服务如何纳税?
这里只说增值税。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居间服务,在2020年3月1日之后可以减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居间服务,则适用6%的税率,同时抵扣进项税额。
举例:
楼主在2020年5月提供一项居间服务,取得80万元。如何交税呢?
假如楼主是自然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80万/(1+1%)×1%=0.79万。
而假如楼主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税额=80万/(1+6%)×6%=4.53万元。最后到底是否缴纳增值税,取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
提供居间服务能否少交税呢?
在一般情况下提供居间服务是不能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但是在2020年疫情期间的特殊时期,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
首先,小规模纳税人原本按照3%征收率减按1%来计算,增值税少交两个点。
其次,假如是湖北省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化整为零,分为三张发票开具,享受免税政策。假如个人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80万元分为三个季度来开具发票,就可以充分享受每个季度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以说这样的操作不是很规范,但实际上也没毛病,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风险。
2020年3月1日到年底,湖北境内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居间服务免征增值税。假如这项居间服务发生在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一毛钱增值税都不用交。
前有800万,今有80万,能取得居间费的都是牛人
能居间成功本身就是居间人综合能力的体现,何况获得数十万、百万乃至更高的居间费呢,居间人都是能人+牛人啊,扶墙更服你,折服!
居间费实质上就是佣金
居间费,就是居间人撮合甲乙双方成功后获得的报酬或者是服务费,本质上就是佣金。如果居间人是自然人,那么对居间人来说就是劳务报酬;如果居间人是非自然人,那么也是一种报酬,这种报酬就是服务费。
如果居间人是自然人
如果居间人是自然人,获得这80万的居间费,需要到税务局或者邮局代开劳务费/佣金发票,获得发票后,由支付居间费的一方或两方按“劳务报酬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由于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次年3.1-6.30要与其他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当然,如果这80万不是在全年均匀开具,那么是有可能缴纳增值税的,比如一个季度内开票超过30万。
如果居间人不是自然人
一、居间人是非法人性质的企业
比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个自己开发票就可以了,开服务费等内容,千万不要开实物内容。
如果不是真实的业务,实物的内容不能开,开了就是虚开,金三能预警,操作太风险。但也有漏洞,就是到税局或邮局代开的时候,代开方一般只看双方的合同就可以,而不看被代开人货物的来源,这个漏洞如果代开方堵上就好了。
上述非法人企业无论增值税性质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80万一次性开具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只是目前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享受1%的优惠税率。
取得居间费后,按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参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
二、居间人是法人性质的企业
开票方式参考上述“一”的处理方式。
取得居间费收入后,增加企业利润,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当然,如果居间费收入再作为奖金、提成等发给个人时,企业还要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
当然,居间人也有可能是非企业单位。如果是非企业单位,可以参照上述操作。
大额居间费的处理
如果是取得上述大额的居间费,建议就是规规矩矩依法开票,老老实实依法纳税。不要为了省几个税钱想其他的违规违法的操作,尤其是居间人是多人或多方时,不值得,不多说。
如果付款人能帮忙处理更好,如果居间人强势,也可要求甲方或乙方帮忙处理为前提进行居间。不处理,不居间。
首先,应明确需要向谁开票。
作为中间人,就是俗称的”串串儿”,两头贩卖消息,撮合达成业务。当业务谈妥后,中间人的使命完成了,但是干完活需要收费。问题中提到了居间费80万,但是没有提到收费对象。这有三个可能:向甲方收,向乙方收和甲乙双方都收。然而,向谁收钱就开票给谁。
明确向谁开票后,就要弄清楚对方对于票据的要求。
对于作为发包方的甲方,对于发票内容不会有太多需求。中间人为起业务达成可能提供了价格咨询、供应商寻找、选择和资格审查等、甲乙双方沟通协调等服务。所以可以开具劳务费或现代服务中的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等。视中间人资格(自然人或法人)承担相应税费。
而作为承包人的乙方,可能对于发票内容会有更多的要求。中间人除像甲方同样的票据外还可以在乙方承包后实际实施的过程中承揽部分业务,此时将居间费用作为承揽业务价外费用同业务类型一同开票。
总之一句话,开什么票取决于中间人提供了什么服务。
开票问题是小事,税收问题才是大事。
你这个问题,开票很简单啊!凭合同、身份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就行了。我感觉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开票,而在于税收问题。
作为自然人,取得80万元的居间服务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税务机关代开票时,需要现场缴纳3%的增值税,还要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税附加等。
在接受服务的单位支付80万元的居间费用时,需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以80万元的收入减除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费用减除比例为收入额的20%,适用最高为40%的超额累进税率。
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须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无论预扣预缴,还是汇算清缴,税负都还是比较重的。
如何合法地解决个人所得税问题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然后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对方签订居间服务协议,对方将80万元居间服务费转给个人独资企业,同时,由个人独资企业向对方提供80万元的发票,这样整个交易流程结束。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一般税负在2%以下,甚至有的地方更低。
所以,像居间服务这种风险不高的行业,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居间费用如何开具发票,还要考虑业务的实际状况,以及客户的要求。
居间是中介服务的一种形式,其目的就是将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双方联系在一起,以达成交易为目的。而居间费就是交易双方达成交易后收取的服务费用,即佣金费用。
收取的居间费用如何开具发票,即要考虑收取居间费方的身份,还要考虑支付居间费方的要求。
一、如果是以自然人身份取得的居间费,则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劳务报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支付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以自然人身份取得的居间费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居间费用支付方应按税法的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取得居间费的自然人在年度终了后应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汇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至于需要申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还需要根据个人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收入等相关扣除因素来确定。
需要提醒的是,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低档税率为20%,相对来讲比较高。
二、如果是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居间费,则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自行开具经营所得发票。
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取得居间费的税负低于以自然人身份取得居间费的税负,一方面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执行3%的征收率(今年因疫情执行1%的征收率);另一方面如果月营业额低于10万元,季度营业额低于30万元,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还有可能申请核定征收等。
当然还有可能是以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身份取得的居间费,同样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征收率为6%。
总之,无论以何种身份取得居间费,均需要为付款方开具相关的增值税发票;但开具何种发票还要根据取得居间费的身份和付款方的需求。如果居间费取得方可以常态化取得相关的收入,那么应从长计议,系统考虑以何种方式获取该部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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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