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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个人所得税(劳务公司为农民工承担个税吗)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劳务公司为农民工承担个税吗、劳务派遣用工个人所得税

一施工企业每年支付农民工工资3000多万元,老板准备设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专门发放农民工工资。老板说这么做是为了降低税收风险。

老板说,对于农民工工资公司从来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万一税务查到很麻烦。所以,有人出主意,让他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农民工工资全部从劳务派遣公司发放。这样,对于施工企业来讲就不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了。

我告诉老板,这种操作毫无意义。

1、这样操作起来,原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全部变为劳务派遣公司的人了。施工企业定期支付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再发放工资给这些农民工。

劳务派遣公司公司在收到费用之后,需要向施工期提供发票。每年3000万的农民工工资,劳务派遣公司除开具3000万的发票之外,肯定还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即使按3%的费用计算,每年服务费也有90万元。假设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计税且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就90万元的服务费缴纳最少3%的增值税,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2、这种操作消除不了个人所得税风险。

施工企业之所以选择这种操作方式,是因为没有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现在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由施工企业改为劳务派遣公司,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就有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只是把涉税风险由施工企业转移到了劳务派遣公司而已。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除补交税款外,还可对支付单位处以少缴税款0.5至3倍的罚款。

3、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涉税风险,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义务。

目前,不少施工企业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没有履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义务,有的甚至让农民工找身份证虚增职工人数虚做工资,以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随着税收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这种做法,税收风险越来越大。

农民工挣的都是血汗钱,但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确没有对农民工采取单独的税收优惠措施,现有的规定必须执行。建议就个人所得税问题对农民工多做宣传,或者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农民工增加点工资,相当于税款由公司承担。

老板说,你这么一说,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任何作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那我再想想其他办法吧。其实真的算起来也交不了多少税,但我一分钱也不想扣他们的,何况现在工人不好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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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劳务派遣用工个人所得税(劳务公司为农民工承担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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