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本文核心观点如下:哪些项目需要预缴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开发项目拟11月28号交房,老板请帮忙测算一下应该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发现企业预交的增值税725.8万元全部计入了“税金及附加”科目,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了。
营改增已经4年半了,出现这样的错误实在不应该。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直接影响亏损,不得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这样做的结果是少缴了企业所得税181.5万元,明显存在涉税风险。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房地产新项目预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期间预交的增值税,全部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期间不需要做任何调整,直至项目竣工交付,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预交增值税栏目转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未交增值税
由于此时企业已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累计已经预交的增值税可以抵减当期应纳增值税。
建议企业及时进行相关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更正申报,补交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并缴纳相关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