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阅读关键词:土增税清算中车位面积、房地产开发公司地下车库土地增值税
一楼盘地下车位每个售价5万元,6年时间卖出13个。我建议老板每个1万元抓紧处理掉,老板说这样的话早卖完了,还用你建议吗?
我说,咱们小区共1200个地下车位,5万元一个全部售完的话,有6000万元的收入;如果现在1万元一个处理掉,只有1200万元的收入,少收入4800万元,看起来公司的确损失不小。
但是,目前这个车位定价,业主没有购买欲望,这6000万元的收入只能是纸上的,没办法转变为现金。小区的住宅及配套商铺已经全部售完了,目前只剩下地下车位没有出售,而且从目前的情况看,想以5万元一个的价格顺利地将地下车位出售恐怕遥遥无期,不如以一万元一个的价格出售,收入1200万元更现实。
由于公司项目的土地成本低,每亩只有90万元,建安及配套设施成本每平方米2200元,而商品房销售均价接近6000元每平方米,我们计算的项目增值率为31%,在清算时还需补交土地增值税2200万元。这样,加上原来已经预交的1400万元,项目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3600万元。
如果将地下车位以1万元一个的价格全部售出呢?
每个地下车位含公摊的面积为36平方米,成本为7.92万元,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政策规定,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共加计扣除30%,这样每个地下车位的可扣除金额为10.3万元。如果1200个地下车位全部售出,可增加1.24亿的扣除金额,也就是说,项目的增值额减少了1.24亿元。
按照这个测算结果,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公司不仅不需要补缴税款,已经预交的土地增值税还可以退回900多万元。因此,我们认为,降价将地下车位销售出去对公司更为有利。
咱们县城去年有家房产开发公司,和咱们公司情况差不多,地下车位也没有售出去几个,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公司直接将地下车位移交给了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无偿使用,并在报纸做了公告。他们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接受了地下车位不易出售的现实,更重要的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需要,他们已经预交的2000多万土地增值税在清算时全部退回来了。
无论是降价销售还是无偿赠送给业主免费使用,这些做法都是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如那些虚开建安发票,虚增成本的做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关于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老板说行,就这么办吧。下午就让物业公司开始做宣传,尽快把地下车位销售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