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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1%延长至(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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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刚上班,一会计打电话问,销售了500元的货物客户要发票,1%的发票还能开吗?我说,放心大胆地开吧,没事。

为应对新冠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调减至1%,政策执行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因此,正常情况下,政策的执行期限已到,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再享受此优惠政策了。

现在很多人都很关心政策会不会延期的问题。按理说,总局没通知延期,那就是不延期了。

但开票软件目前已经更新,并提示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暂继续执行。等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这就是告诉大家,政策可以继续执行,只是目前还没有正式下发文件,但文件稍后一定会正式下发的。

按系统提示执行,肯定没错的。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开票。

目前新冠疫情远远没有结束的迹象,全球范围内确诊人数已经突破8000万,国内的防疫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疫情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还没有消除。因此,此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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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1%延长至(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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