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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抵扣最新规定(建筑行业无法获得进项进行增值税抵扣?)

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了解到这些问题:建筑行业可以抵扣的进项、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抵扣最新规定

建筑行业可以抵扣的进项

莫怕123

建筑公司的成本劳务支出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导致账目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压力大,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一下现在比较流行的节税工具—-个人独资企业。

合理合法的减少税收压力,可以有效的增加公司的利润收益,大大的提高企业的市场活动中 的市场竞争力,对于建筑劳务、商贸销售等行业找到一套好的减少税收压力的方法不是很容易,下面就介绍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对以上的情况有什么作用。

建筑公司面临的税务问题:

建筑公司安装施工项目一般工期比较长,流动性比较大,建筑用的材料品种繁杂,施工区域广泛,很多建筑材料很难取得进项票据,而且某些环节经常存在区域垄断经营的状况,这些供应商很多是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甚至于不能出合法的票据,建筑安装行业是劳动密集行业,劳动力占总成本的30%,而且大多都是临时工,流动性极大,所以导致劳务费无法入账。

最终可能会造成相关采购成本和劳务支出无法取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票据的局面,增值税无法进行抵扣相应的会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压力,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来解决。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账簿不齐全、进项较少或者利润很高的企业最近通常适用的一种节税工具:

建筑公司的建筑材料方面(采购平台)

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采购平台,由个独来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来供应给建筑安装企业。

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服务+设计服务+安装服务等)

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来作为劳务分包商,或者工程服务商、设计公司或者安装服务商,将以上工作一部分或者多部分外包出来。

举例说明:

建筑公司A有1000万的利润,缺少进项成本,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成立个人独资B和C(建筑劳务中心),主体公司A和B和C签订建筑劳务协议,A将劳务外包费用500万转给B,A将劳务外包费用500万转给C。

A企业1000万利润,则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增值税1000*9%=90万。分红(1000-250-90)*20%=132万。合计132+90+250=472万

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B和C需要缴纳的税:增值税500万÷(1+3%)×3%=14.56万元。

附加税:14.56*12%=1.75万元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经营所得:500/1.03*2.1%=10.19万元

股东分红: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分红税

合计:14.56+10.19=24.75万元

24.75*2=49.5万元。

园区都是总部经济招商,不需要企业实地入驻办公,只需要注册在园区当地就能够享受当地的税收政策。办理流程也很简单,而且账目有专门的人做,不会增加主体公司财务的负担。公众号《核定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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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抵扣最新规定(建筑行业无法获得进项进行增值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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