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虚开发票
国家税务局严厉打击建筑行业虚开行为,巧用税收政策降低综合税负
本文作者系资深税务筹划师刘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10月9号发布多部门持续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9月份,天津的数十家劳务公司处罚公示,这些的劳务服务公司都是在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且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外去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也说明了国家税务局正在严厉打击虚开,所所有的企业都不要去触碰法律红线。
并且虚开的话,或者有的劳务包工头提供不了发票,有可能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买票冲账,如买卖发票虚开的话,不但是牵涉到直接的两个公司,而是买卖的那一条发票链都会被税务局稽查出来,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判决。
这也显现出建筑行业的一个问题,建筑行业的企业都缺票据,那么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填补空缺,降低综合税负。
建筑行业可在有优惠政策的园区成立一家工程类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利润率7%,在根据五级累进制计算,综合税率在2.3%左右。
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有一笔500万元的项目成本票据没有办法取得对应实际支出的成本票据,通过享受税收洼地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核定行业利润率的7%再按五级累进制计算并加计扣除)只需要缴纳: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12%*50%=0.297万(小规模减半征收)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500万/1.01*7%*30%-4.05=6.35万
综合:4.95万+0.297万+6.35万=11.597万
企业缺成本票通过享受核定政策只需缴纳11.597万的税费即可全部完税,并且完税后可直接将剩余资金提现到法人的账户自由分配,非常的便捷。
也可通过有限公司的财政奖励政策来降低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综合税负压力,地方留存的基础上享受60%-85%的财政奖励。
增值税:地方留存50%,方留存的基础上财政奖励60%-85%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方留存的基础上财政奖励60%-85%
且都是当月缴纳税收,次月财政奖励到账,纳税大户一事一议,为企业严选税收洼地,为企业搭建绿色通道。
本文作者系税务筹划刘老师,了解更多联系“财税小侦探”适合本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如有需要请私信或评论笔者咨询适合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