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具
1.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填开,如下图:
2.核对发票号码是否与应当开具的纸质发票一致,点击确定,如图:
3.输入需要开具的发票信息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和金额必填
填开要求:
购买方”栏填开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填开界面按钮使用说明
负数发票:发票跨月或已抄报无法作废需要红冲时开具负数发票
?点击查看负数发票开具说明
复制开具:点击复制按钮后调到发票查询界面,查询到要复制的发票,双击即可复制到开票界面开具发票。
清单开具:发票票面最多添加8条商品,当超过8条商品时,可使用清单继续填开商品开具发票,点击清单按钮进入开具清单界面,增加完点击保存按钮。
折扣开具:如果商品有折扣,选中商品名称点击折扣按钮,输入折扣行数、折扣率和折扣金额进行相应的折扣,点击确定按钮;添加折扣后,商品行不能修改,只能删除折扣后再修改;
价格按钮:点击价格按钮可以进行含税与不含税的切换。
打印设置调整
打印设置调整您可在发票填开点击打印后在打印预览界面进行调整发票边距值,具体步骤如下:
说明:发票调整规则为:往上偏,增大上边距,往下偏,减小上边距,往左偏,增大左边距,往右偏,减小左边距,偏1cm调整100个单位。打印到白纸上测试即可。
发票补打:如果在发票填开模块开具发票后直接退出,打印参考值未调整正确,可进行补打发票,发票查询界面查询到此张发票点开点击重新打印即可,调整规则和上述调整规则一致。
编辑设计:北京朝阳税务
来源:北京百旺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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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这行的时候,父母总说:“会计好啊,越老越吃香”;干了才知道,应该是越学越吃香。一入会计深似海,从此清闲是路人。会计准则、财经法规、税收实务每一样都在不断更新,感觉不活到老学到老,别说吃香了,吃土都困难。联系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