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关注以下方向:建筑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率,建筑行业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
建筑业可以告别25%的企业所得税,核实2.5%即可
建筑业作为城市发展和社会整体发展的主要产业,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房价逐年下跌,实际上逐年上涨,建筑业的发展仍然持久。目前,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步伐正在缓慢,但西部内陆地区的发展和建设仍在全面展开,建筑业包含了巨大的市场和机遇。
在获得高额利润的同时,也会面临沉重的税负,这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可能会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业的长期税负压力一般来自以下几点:
第一:很多的业务需要外包出去,当工程结束,钱也到手了,但是不能及时的获取到相应的成本票据,到年底汇算清缴时,票据缺口就很大。
第二:既然盈利了,老板就想把赚来的钱转到其他私人账户,但是这些钱需要纳税,所以不可避免的要缴纳分红税,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第三: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地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或设计,劳动力成本不多,但这些人很少向建筑公司开具发票,这也是票据差距增加的原因。
以上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规划。
第一: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面对缺乏成本票、高个人所得税和股息税,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与建筑公司合理经营,然后个人独资企业向建筑公司开具发票。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批准的征收政策,综合税率仅为3%左右
二是一般纳税人批准 增值税奖励
在园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承接建筑公司业务或者自己接工程。正常经营,享受政策纳税即可。核定是按照企业开票额的10%来确定利润,再乘以25%的企业应税所得税率,实际企业所得税仅为2.5%;增值税享受当地留存部分的奖励返还,当地留存41%,奖励企业30%-80%。建筑销售企业可按4%核定,实际税率仅为1%,可出具核定征收鉴定表。
为什么不选择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减轻税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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