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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原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停止使用

文章阅读关键词:关闭海关税收支付业务,关闭新一代海关支付系统

海关新一代支付系统关闭

消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9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停止使用原海关电子税收支付系统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2018原电子支付系统从10月1日起停止运行。

企业可选缴纳海关税:

1)柜台支付方式

2)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登录单窗口和互联网 海关平台

2、2018自2000年9月15日起,停止使用原电子支付系统的电子担保功能。经海关确认,担保机构已缴纳全部税款的,可以申请退还银行担保原件。

3、参与新一代电子支付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审核报关单生成电子税务信息之日起10日内发送税务(费用)扣除指令,完成税务支付。否则,海关将填写并在柜台表,并在柜台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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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海关总署:原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停止使用》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shuishouchouhua/38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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