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部在南宁,全国各地23家分公司!
南宁工商财税代理记账资质知产代办的老大

税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本文重点关注科技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和孵化器税收政策

孵化器政策税收

消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1820011年11月1日,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大众创业空间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1)对象: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备案创意空间

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增值税

3)孵化服务收入应单独计算,孵化服务是指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技术、信息技术、认证咨询服务

4)享受免税政策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并保留房地产土地所有权信息、房地产原值信息、房地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

5)20182019年1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区,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的优惠待遇;2019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区和国家备案创新空间,自认定之日下个月起享受本通知的优惠待遇

具体规定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财务人员,你需要一个有趣有材料的圈子财税交流小组有你想要的,欢迎加入我们,分享知识( ?ω?? )?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税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www.hzkqcw.com/shuishouchouhua/38067.html
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分享到: 更多 (0)

南宁头部财税公司 总部在南宁!全国23城都有直营分公司!

联系经理1870775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