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特性分析
1.新加坡公司注册的主体可以是一人股东或一人董事;
2.取名相对自由,但只能为英文名称;
3.必须具有实际经营地址;
4.每间公司必须委聘至少一名董事,且该董事必须为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雇佣通行证持有人,董事不得为法人董事;
5.各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委聘一名当地公司秘书, 并设会计账册,会计账册必须由一名当地核数师审核;
6.公司董事、股东和公司秘书的详细资料须存盘于公司注册处, 并供公众查阅;
新加坡公司特性分析
1.新加坡公司注册的主体可以是一人股东或一人董事;
2.取名相对自由,但只能为英文名称;
3.必须具有实际经营地址;
4.每间公司必须委聘至少一名董事,且该董事必须为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雇佣通行证持有人,董事不得为法人董事;
5.各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委聘一名当地公司秘书, 并设会计账册,会计账册必须由一名当地核数师审核;
6.公司董事、股东和公司秘书的详细资料须存盘于公司注册处, 并供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