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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增值税扣除土地成本 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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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费用如何抵扣增值税

原标题:土地增值税1.对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将适用商业用房等高预征率的商品房与普通住房混淆在一起核算,少缴税款。

文章摘要: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房开企业缴纳的或实际发生的项目以外的市政工程配套费用,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得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土地增值税

1.对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将适用商业用房等高预征率的商品房与普通住房混淆在一起核算,少缴税款。

2.是否以工程未结算、未决算或是商品房未销售完毕等各种理由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3.是否按规定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4.是否按规定进行成本费用分摊。

《xxx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操作规程》第二十条 审核扣除项目需把握的总原则:

一、成本、费用支出行为要具备合法性。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而缴纳的处罚性支出不得扣除。

二、成本、费用支出要具备真实性。虚假支出,预提、待摊未摊支出,以及应付未付等未实际支付的支出不得扣除。

三、成本、费用支出要具备直接性。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关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部的成本、费用等非直接性支出不得扣除。

四、成本、费用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应取得但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不得扣除。

(五)扣除项目金额中,凡是能够明确归属于某一项目或某一类型房地产所直接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要予以单独归集;对于共同发生、无法单独归集的成本和费用,除本条第六款外,一律按各项目或各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六、纳税人成片受让、分期开发项目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各期项目占地面积占总占地面积的比例分摊。

七、扣除项目金额应当准确地在各扣除项目中分别归集,不得混淆。

八、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规定不一致的,以税务处理规定为准。

前期工程费: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造前所发生的一些费用。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基础设施费:指建造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费用。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以及绿化(包括排污、排洪、环卫)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设备及安装费都在基础设施费项目内归集。

房开企业缴纳的或实际发生的项目以外的市政工程配套费用,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得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5.是否按规定从开发成本中分离并归集利息支出,将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税前扣除。

利息扣除–项目开始建设日起—项目竣工日止

项目之间,按建筑面积合理分配利息。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不包括推迟交房而支付的违约金,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推迟交房而支付的违约金不能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但是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填表说明,不得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

银行罚息不能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但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清算后又销售或有偿转让的房地产,是否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7.其他土地增值税问题。

因不需要发票,虚增拆迁安置费。

营销设施建设费用,在土地增值税中开发间接费用不包括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在进行清算时,该费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但是在企业所得税中作为开发间接费处理。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营销设施税前处理,做出以下回复: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应分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第二,房地产企业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

第三,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发生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土地闲置费是企业所得税成本,不是土增税的扣除成本。#老板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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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房地产增值税扣除土地成本 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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