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权架构在国内实际运用中,主要分为7类:有限合伙企业>金字塔架构>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权>公司章程控制>优先股>AB股模
文章摘要:股权架构在国内实际运用中,主要分为7类:有限合伙企业>金字塔架构>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权>公司章程控制>优先股>AB股模式;;小米集团除了采用AB股权架构外,还采用优先股架构、委托投票权、公司章程等方式来巩固雷军在小米集团的投票权;
股权架构在国内实际运用中,主要分为7类:有限合伙企业>金字塔架构>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权>公司章程控制>优先股>AB股模式。 #中税盟#
在这里引用书中两个例子:
小米集团
2018年7月9日,小米集团正式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虽然发行当日出现破发,但估值依然在543亿美元左右,跻身有史以来全球科技股IPO前三名。小米集团对于香港股市具有里程碑意义,因为其是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同股不同权”(AB股)的公司。
小米集团的创始人雷军持有小米集团31.4%的股份,但投票权为57.9%。小米集团除了采用AB股权架构外,还采用优先股架构、委托投票权、公司章程等方式来巩固雷军在小米集团的投票权。虽然雷军的持股比例并不是很高,但是小米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比如:Alibaba、腾讯也如此)。
AB股模式的好处在于同股不同权、钱权分离。创业初期企业想要快速成长,需要进行大量融资,但又不想控制权旁落,采用AB股模式能解决上述问题;AB股虽然有其魅力,却如同一枚硬币,有正面亦有背面。那么AB股有哪些缺陷呢?首先,AB股制度打破了“同股同权”的平衡,把控制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在公司决策正确发展良好的前提下,大家相安无事。但是如果创始人团队决策失误,相当于其他股东都成了决策失误的“陪葬品”。不好的案例。
聚美优品
当年频频引得大家关注的聚美优品,陈欧持有公司34%的B股,掌握着75%的投票权,因陈欧擅自尝试低价私有化聚美优品,引起股价剧烈下跌,中小股东损失惨重。在公司账面躺着超过4亿美元现金的情况下,聚美优品从未向股东支付过任何股利,却将接近6 000万美元的资金投入到电视机和手机移动充电电源项目上,逼得投资机构发表公开信指责陈欧未能兑现诺言和实施了错误的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