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分析、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0开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都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德国《经济周刊》3月1日报道称,中国欧洲商会最近公布的一项针对在华欧盟企业的调查显示,近九成企业认为新冠肺炎疫情会对其业务造成“中等至极大的影响”,近半受访企业认为今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会出现超过10%的下滑,1/4企业的下滑幅度甚至会超过20%。
面临如此严峻的形势,国家为了不让更多小微企业受到损失,特别推出了《财政部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13号。
此次税收优惠政策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截止到5月31日。内容为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还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单单是这两条税收优惠政策,就可以看出我国对企业对民生的重视,还有一些税收政策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详情可自行咨询地方税务局。
还有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只要企业在当地经济开发区入驻,就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扶持,比如成立一家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当地会拿出增值税地方留存50%里的50%-70%,企业所得税部分是地方留存40%里的50%-70%,纳税大户可以一事一议。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后只要缴纳三个税种——3%的增值税(现为1%)、0.18%的附加税(现为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纳税为开票额的0.5%-2.19%。
要求:公司业务必须合法真实。
有为公司解决利润问题, 做税收筹划的,现下是最好的时机,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可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广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