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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公证资料(商标转让 公证)

文章原标题:商标转让 公证、商标转让公证资料

商标转让 公证

关于商标转让公证你了解多少?

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白白等了那么久,最后还是没有注册商标,然后选择了转让商标。 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商标转让公证的规定是什么?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商标转让公证规定商标转让公证是商标转让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主要由商标局对应的当地公证机构公证,严谨,具有法律效力。商标公证和转让将使商标局人员更容易审查商标的转让。未经公证的商标往往风险更大。 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后,商标享有专有权,注册人拥有商标,注册人可以转让商标。转让商标时,可以做公证,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商标转让时,当事人可以到商标转让方所在地或者商标受让方所在地的公证处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

二、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什么?在有效期限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有效期满未续展的,不再受法律保护。 各国商标法普遍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较长,有的较短,从广州基金公司的20年注册条件到少则7年,大部分为十年。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提出申请,可以批准延长六个月。 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将其注册商标予以注销。 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十年。 续期注册获批后,将予以公告。

三、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

1。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合同转让、继承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转让由受让方办理。 商标被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注册商标转让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3.转让申请提交后,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将向受让方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根据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将《受理通知书》副本发送给注册人(外国及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受让方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这些是商标转让公证条款的相关内容,商标转让后的期限以及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希望对以上内容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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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商标转让公证资料(商标转让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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