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了解到这些问题:电商平台销售数据分析、电商平台财务
前两天,朋友圈里有一则消息,说的是税务局给某电商企业发了个“风险自查提示”。
该单位是在几个电商平台上的注册用户,主要从事网上销售商品的行为。税局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该单位在某期间内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风险。要求该单位及时地自查自纠。
现在的大数据确实是厉害,对于各类风险事项都能尽收眼底。而对于电商企业来说,也需要注意税收上的要求。
那么这个当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对于电商存在的刷单现象该怎么算?
个人认为,从税收上来说,刷单的行为通常不构成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的纳税义务(自己得举证),但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会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
所以,电商企业兴起,但同时也得遵守法律法规的规范。不然现在通过大数据,很多行为都可能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