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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移民加拿大温哥华后,一名前中国银行官员现在在加拿大拥有三处房产。最近,当她被加拿大税务局审计时,她说她已经回来了。作为一名加拿大居民,她申报了六年税是错误的,并要求税务局停止调查她的海外资产。
这位女士还说,加拿大税务局要追查她的海外资产细节,这是越界的。
据报道,该女子于2011年获得了加拿大公民身份。作为加拿大居民,她已经申报了6年的所得税。但在接受加拿大税务局的审计时,她也说审计是完全错误的。
这位女士说,2006年移民后,她和丈夫和孩子住在温哥华四年。她于2010年6月回到中国武汉,所以她不应该被视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
今年11月14日,她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申请,将加拿大总检察长列为申诉人,声称加拿大税务机关超出了审查她海外资产的权限。
根据诉讼申请,该女出生于湖北省黄冈,毕业于武汉中南财经大学。在2006年移民加拿大之前,她曾担任中国建设银行一家分行的高级官员。
她说,10年到2016年,她说CRA她是加拿大居民。
她说,自2010年6月以来,她生活的重点一直在武汉,而不是加拿大。她的个人和经济关系更接近中国,而不是加拿大。
回到中国后,她每次来加拿大都很短暂,2017年住了36天,2018年住了18天。
该女子和丈夫在中国拥有5处投资物业,在加拿大拥有3处投资物业。CRA当审计于2017年2月开始时,该女子也在同年申请成为加拿大非居民。
CRA审计最终延长到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审计需要确认该女子是否准确提交了一些与外国资产报告有关的税表,只有加拿大居民需要提交。
报告称,代表该女子的律师是Deloitte Tax Law LLP律师行的Christopher Slade和Geoffrey Metropolit,两人都没有回复《南华早报》的采访要求。
加拿大税务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加拿大的税收制度是基于居住身份,而不是公民身份。加拿大居民的税收目的被认为是事实(factual)居民或视同(deemed)居民。”
事实居民是指在加拿大建立重要居住关系的个人,视为居民是指在加拿大没有建立重要居住关系,但在加拿大居住一年183天以上的个人。
事实居民只按当年符合基准的部分时间纳税,而被视为居民按年度全球收入缴纳加拿大所得税。
卑诗大学税法教授Wei Cui在《南华早报》的一次采访中,该女子的案件并不特别不寻常,只是有争议。他指出,代表她的律师银行可能认为这是一起合理的诉讼,但在许多案件提起诉讼之前,双方都会和解CRA和解。
然而,教授说,如果这位女士实际上住在国外,但作为加拿大居民申报纳税,她将成为CRA审计的对象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她其实不是加拿大居民,为什么要报税六年?
报告称,移民回归在富裕移民中尤为常见。人口普查显示,40%以上的家庭经济支柱成员已经离开加拿大。
加拿大投资者移民计划以香港和台湾移民为主,已成为中国大陆人。移民回归也存在一些社会问题,最重要的是税收问题。在加拿大,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许多福利都与税收有关。如果你不纳税,你就不能享受相关的社会福利。
有专家指出,对于太空家庭来说,如果夫妻一方是税务居民,另一方是非税务居民,如果税务居民一方想申请福利,就必须申报家庭总收入,包括非税务居民另一方在海外的收入。如果你不申报海外收入并纳税,你就不应该得到福利,否则税务局将被视为故意欺骗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