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知识点总结和重点:生产成本税、企业所得税是否计入成本
彭怀文
咨询问题税前能否扣除生产成本?
彭怀文回答:
生产成本属于会计术语,一般是指制造企业从原辅材料到成品过渡阶段消耗的原辅材料、劳动力、燃料和动力和制造成本的收集。类似的农业养殖和种植、影视拍摄、房地产开发、建也有类似的成本收集和会计方法。
一、生产成本不能直接税前扣除
生产成本,也属于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或中间体,尚未走出企业的大门。
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有几个原则,包括:1.实际原则(或真实原则);2.权责发生制原则;3.相关原则。
1.实际原则(或真实原则)决定了生产成本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税法的规定,所谓真实性原则,必须是实际成本。除税法另有规定外,未发生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生产成本仍处于半成品阶段,尚未销售或消费,不能税前扣除。
2.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决定了生产成本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无论是否支付,均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即使已支付,也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生产成本属于未发生的费用(或成本),不能税前扣除。
3.相关原则决定了生产成本不能税前扣除
相关原则,即与收入有关。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与实际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等费用。
生产成本表明销售收入尚未产生,当然不能税前扣除。
二、间接扣除生产成本1.正常间接税前扣除
正常情况下,下一步是完成产品的成本,直接进入库存资产的成本(税收基础);库存销售后进入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内部消耗(如员工福利、赠与、在建项目等)。进入相关费用或资产成本。
因此,生产成本通过完成产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成本的,可以依法税前扣除。
2.税前扣除异常损失
被盗、火灾、成本的半成品,如被盗、火灾、洪水等异常损失,可转入待处理财产损失溢出。经保险赔偿程序后,最终损失净额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对于生产成本的异常损失,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准备证明材料,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税前扣除和税前调整明细表进行税前扣除。
3.税前扣除生产报废损失
半成品的生产成本也可能因各种原因而报废。发生这种情况后,企业应回收可以作为原材料利用或销售残次品,并按照公允价值计算残次品的价值,剩余部分价值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经过内部控制程序并按照内控制度扣除责任人赔偿等,经批准后将最终损失净额转入“管理费用”。
由于生产报废是生产环节中不可避免的,企业控制比例范围内的生产报废损失基本分摊成本。
无论是最终计入管理费还是产品成本,生产报废损失均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前不能直接扣除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