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是
原标题: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聘用、
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提名、任免董事;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方变更承诺的方案;
优先股发行对公司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
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方案;
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上市公司关联人以资抵债方案;
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本所交易;
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明确说明理由、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