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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是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是

关于建立独立董事 指导意见

原标题: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聘用、

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下列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提名、任免董事;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方变更承诺的方案;

优先股发行对公司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

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方案;

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上市公司关联人以资抵债方案;

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本所交易;

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明确说明理由、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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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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